※ 引述《pipiboy1980 (post-neo)》之銘言:
: : 5.備註:
: : 這次同志大遊行的訴求之一,是廢除刑法第227條
: : 個人覺得滿誇張的!
: : ================================================
: : 廢除刑法227
: : ================================================
: : 刑法第227條,是規範與未成年的合意性交
: : 第227條
: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最低合法性交年齡
或者同意年齡
其實各國都不一致
https://imgur.com/k7qLOKE
請注意墨西哥多數州、西班牙、日本、菲律賓
不涉及雛妓與性交易
只要13歲蘿莉、正太同意(有的滿12歲就行了)
就可以進行大人的運動
那同意年齡認定標準應該怎麼設定?
抹殺性權也就算了
美其名是要保護兒少
但常常淪為和解賺錢工具
華人很流行鴕鳥心態
完全忽視未成年人也有情慾
怪獸家長不願正視事實
一發生這種事就是責罵
甚至羞辱也沒少過
怪獸家長又常把自己的想法強迫塞給小孩
無怪乎現在兒女根本不想和父母談
227一旦淪為賺錢工具
兒女往往覺得家長根本不在乎他們的想法
只關心那塊虛偽的貞節牌坊
要不就覺得自己的家長貪婪又醜陋
這條法律還有兩小無猜條款
兩個14~16歲的一起犯法
最後保證沒事
就算不廢除227
這條法律早該好好檢視了
改成強制勞動服役
都比用錢買初夜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