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x999 (fox)》之銘言:
: 5.備註:
: 恐龍的都在上級法院呀
: 什麼時候輪到他們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
為啥開庭都不能全程錄音錄影?(除了公開庭)
但又容許記者自己在庭內手繪素描,紀錄影像
又能以速記逐字稿,紀錄聲音
這不是很矛盾嗎?
光看結果,全部的內容一樣是被記錄下來了
只是不即時,加上可能會加入記者個人主觀判斷
這樣的紀錄,反而不夠客觀
當然,會有人說,必須要保護犯罪被害人
但事實上,一些性侵案,或者是幼童
都可以採用帷幕保護他們不必當庭露臉
甚至利用視訊讓他們根本不用直接在庭上出現
在技術上並不難以克服
今天,我們的立法院議程基本上已經全程即時公開上網了
所以我們只要願意,就可以了解立委或者是官員的醜態
但法院的開庭為什麼沒有呢?
如果今天法院開庭全程公開即時上網
或者是就算不公開上網,也有存檔紀錄至少十年
那麼,當法院自己要做內部調查之時
不就是一翻兩瞪眼的證據了?
有沒有台灣的行政權與立法權都有管道可以監督
司法權卻是無敵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