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8年親密伴侶癌症開刀 王小棣無法源依據

作者: ERQQ (EQQR)   2015-11-11 14:46:51
看到這新聞,我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為何同志族群要推多元成家?
連同性婚姻都不可得了,推行更開放的多元成家反而會落人口舌吧,
而且多元成家的目的到底是甚麼呢?
是醫療嗎? 如果是,那修醫療法就好啦,健保IC卡註記一個看護人之類的,
彼此可以簽對方的同意書,就解決啦,
沒必要推一個概念上包山包海的多元成家吧,
多元成家照之前的提案,是可以領養小孩的,
但是概念上又說,不管你是朋友還是鄰居還是愛人,都可以去成家,
先不管甚麼社會風俗的問題,光是執行面就很難以實現,
但我還是支持同性婚姻的啦,照這風向,應該在十年內會合法,我的觀察啦
作者: lysing12 (找到幸福了嗎)   2015-11-11 14:47:00
龍生龍 鳳生鳳 魯蛇身寸惹
作者: YaoFun5566 (要飯56-家瑋)   2015-11-11 14:47:00
龍生龍 鳳生鳳 馬生馬 鷹生鷹 狗生狗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11-11 14:47:00
作者: saiya (台南中肯伯)   2015-11-11 14:48:00
以後會不會有人跟狗結婚? 多元成家啊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5-11-11 14:49:00
跟初音抱枕結婚
作者: jurists (kk)   2015-11-11 14:51:00
沒有什麼滑坡的 如果結婚不關別人的事 人狗婚 初因婚關你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1 14:51:00
saiya 這次同性戀遊行有人主張人獸囉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11 14:51:00
你的論點會被戰,我也提過先從簡單的修法就被戰
作者: gn00383825 (讓愛滋生)   2015-11-11 14:51:00
現在在推廢除刑法227喔http://i.imgur.com/XWjJXmm.jpg
作者: durg (........)   2015-11-11 14:53:00
多元成家重點在遺產分配吧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1 14:53:00
以後要小心連生兒子都會被性變態肛 男童女童都要顧好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11 14:54:00
自己把多元成家法案全看,發覺支持全修的人真的知道內容是什麼嗎?修法後的執行跟衍生問題嗎?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1 14:54:00
有些人肛不到性向正常的成年男性 就把歪腦子動到男童
作者: durg (........)   2015-11-11 14:54:00
有名的例子就龍紋身女孩的作者,靠同性男友養家他寫書結果死後他男友卻分不到遺產,多元成家爭這個居多說實話,想把財產留給最愛的人,無可厚非啊回樓上當然可以,以民法保留份,配偶至少二分之一
作者: jesse555 (當楓葉落下時)   2015-11-11 14:58:00
不能再生前就把財產先指定分配嗎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5-11-11 14:59:00
其實性交年齡應該可以討論 以前一堆早婚阿嫲
作者: saiya (台南中肯伯)   2015-11-11 14:59:00
不能生前就指定遺產給好基友嗎?
作者: durg (........)   2015-11-11 14:59:00
配偶有權力替失去自主能力的另一半做醫療判斷
作者: durg (........)   2015-11-11 15:00:00
依台灣民法是做不到的。因爲有保留份的規定
作者: drigo   2015-11-11 15:01:00
修法循序漸進就好,同志團體就愛玩那麼大,一次丟多元成家
作者: durg (........)   2015-11-11 15:01:00
基友在現行法律中只是路人甲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11-11 15:04:00
因為有些人想在一起但是不是情侶 ex親人死光的老人家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5-11-11 15:06:00
我覺得這個很好解啊~你家人意見會大過病人嗎?只要病人有委託同居人處理就好了啊~就看是要請律師見證還是政府相關單位 不一定要結婚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11-11 15:09:00
就算你遺囑通通給同居人 親戚還是可以打官司討保留份
作者: sming0611 (浮雲遊子)   2015-11-11 15:10:00
如果是遺產分配問題,用保險或信託的方式就解決了。部分縣市推戶政註記也可解決醫療上關係人的問題。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11 15:10:00
透過信託財產方式也能將財產死後給特定人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5-11-11 15:13:00
老實講,大部分醫療人員觀念非常保守,如果有信教就更不用說,不是書念越多越開放,醫療單位根本不可能積極去推動這個,他們就是要在社會上是完美的才去當醫師所以不要把希望放在醫生上,他們只會推回給家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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