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dybox1020 (人心不古)》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魏寶生怨:勞檢一來就罰 金融業如攤販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11月11日19:55
: 凱基銀董事長魏寶生今天說,金融業加班需要事先核准,多會檢查上下班時間,但勞動部
: 來檢查,卻是從看上下班時間是否逾時做處理,而沒了解當事人是否事先申請。
: 他說,勞檢來查就被罰,就跟攤販有何差別,一罰就是2萬,攤販就是警察一來抓就被罰
: 。
幹,大家晚上加班都記得留加班單應付夜督
他媽的老董沒當過兵
你下面的手下總當過兵吧
把加班單先應好應付勞檢員啊
連這種基本功課都不會做
被罰死好
: 他認為,需要檢討勞動部的相關法令,法令上是否有些彈性,這是婚後管理上(指合併後
: )的問題。
: 第一金董事長蔡慶年也說:以前被罰每次2萬,現在台北第2次就提高了。
: 他說,例如一銀導入幸福銀行,除非有特別事情留下來,不要待在銀行,就手牽手去運動
: ,但每個員工認知不同,勞動部通知工會會同檢查,每次去一定開單,且一次比一次高,
: 經理人有權同意自己同事加班,同意1小時加班,但不是說1小時到了、就得趕快走,有些
: 人留下來是要準備考試,差幾個小時就論斷。
如果說是差個幾分鐘
相信勞檢員也不會這麼不通人情,直接開罰兩萬
差個幾小時你他媽的還有臉可以哭?
我想這小子應該也不知道勞基法二十四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還說幾個小時
幾個小時的加班費計算就他媽的完全不一樣
再來說是員工自己準備考試,他媽騙誰?
如果公司真的這麼佛心願意浪費水電給員工讀書
那就另外闢一間讀書室、自修室
不要在那邊瓜田李下惹人誤會
如果闢不出來
就叫員工滾回家讀書
也沒你的屁事
: 蔡慶年說,一銀最近接到第2次罰單,說是累犯,所以罰單加重。但事實上,一銀營業費
: 用中,用人費佔比達66%,加班費1年2億元,算是很高的。
很高又怎樣?
不合法就開罰,天經地義
: 魏寶生和蔡慶年今日聯袂出席東吳財經講座,對整併提出看法,魏寶生也認為人力進出流
: 動是合併後最可能發生,還包括同業挖角。(廖珮君/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1/730863/
: 5.備註:
: 不看上下班逾時看啥? 例行性的勞動檢查還要先通報喔? 給你準備假打卡的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