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有媒體關係,一直洗存在感賺錢。
這篇文至少剪下貼上洗過五次。
一、這傢伙不只有債務整合,而且有債務協商,文章中不寫他到底協商到幾成。
如果以現在協商不成轉法院更生,一般以還兩成為平均、還三成以下為絕大多數,
他只要協商到四成就行了。債務整合+協商,很可能只要還30萬以下?
因為x小綺很可能不是本名,所以沒辦法用法院系統查是否進法院更生或清算。
二、債清本意是要讓人重生,不要被背債毀了一生,不過看來是我國民情不好跟日本異,
一堆爛人靠這免責賺錢、藏財產?
三、有些理由根本不應該給重生的,比如牽拖不要趕不上人家小孩,月薪三萬的,
硬要跟人家月薪十幾萬的一樣補一大堆。
那我們這些節約過活的阿魯肥都是白痴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