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07:38
※ 引述《losel ( )》之銘言: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 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11月13日14:09
: 北市10月底舉行同志大遊行,遊行隊伍當場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的訴求
: ,引發「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正當性的質疑,更讓不少兒權團體及家長跳出來表達反對
: 立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在議會簽字表態,表示自己不贊成廢除刑法227條。
: 柯文哲今日赴議會進行總質詢,議員闕枚莎、徐弘庭等提出對廢除刑法227條的擔憂,該
: 條法條中明文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條遭廢除,只
: 要有人利用金錢等利誘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將無法可罰。
: 闕枚莎直言,這樣的作法將讓小孩無法受到保護,希望柯能替小朋友的未來著想,最後她
: 現場拿出承諾書,要求柯文哲簽字表態「反對廢除刑法227條」,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
: 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 此外議員吳志剛也給柯來個小測驗,詢問他直同志(認同同志對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
: MTF(男性變成女性)、FTM(女性變成男性),這些名詞是什麼意思,柯尷尬抓頭表示自己這
: 次拿了零分;吳志剛追問柯,既然大部分民眾都不太了解,是否認為政府應該給民眾上一
: 些基本課程,柯坦言,他認為這些應該在國中階段學習會比較適合,但還是要看教育部課
: 綱。(陳思豪/台北報導)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1113/732021/
: 備註:
: 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我不是法律系的 所以不懂
問一個問題
16歲的話 高一或高二的年紀了
現在小孩在很小的時候就什麼都懂了
還滿多新聞是說兩個合意性交 可是家長互告
雖然有兩小無猜 但是這樣對兩個人都是傷害吧
而且我查一下是減輕或免除
還是可能有罪 而且對兩方真的會受傷不是嗎
有沒有下修的可能性
作者: moebius3 (重新開始)   2015-11-13 15:09:00
小學生都懂打砲了 高中生還不懂? 騙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5:09:00
下羞至六歲 只要一根棒棒糖就可以合意性交
作者: ruiko2000 (愛的家庭)   2015-11-13 15:10:00
妳們有孩子後才會開始擔憂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11-13 15:11:00
只算懂得XX,但是對於這件事對自己未來影響程度根本不認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5:11:00
人類乳突病毒表示:爽
作者: yjchiou (jack)   2015-11-13 15:13:00
台灣就是假道學橫行 校園若放保險套販賣機 家長就暴走
作者: green001 (609萬分之一)   2015-11-13 15:18:00
下修的話,你會發現會有很多成年人跑來騙吃幼齒
作者: max1121 (呼呼呼)   2015-11-13 15:18:00
家長會告代表家長不認同 沒得告也會造成傷害 別想太多
作者: SnakeO (ha)   2015-11-13 15:19:00
別想的太理想,現在有法條所以只有凍未條合意性交的嫖客也知道最好別早未成年的. 你這條一砍,不是有沒有合意性交的問題,而是未成年太好騙,隨便給個幾千塊就讓你吃幼齒到時候是雛妓太多的問題了
作者: piece1 (...)   2015-11-13 15:26:00
你小孩打算幾歲教她?她還在跟你洗澡時教她?
作者: ck290996 (1+1)   2015-11-13 15:31:00
雙方都未成年就免罪,成年的加重罰則?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33:00
先問樓主,你覺得幾歲可以打砲啊!!!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11-13 15:38:00
不是這樣的 227是社會法益跟221的性自主權不一樣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38:00
12阿 現在小六就什麼都懂了 性教育就應該從幼稚園開始紮根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39:00
台灣什麼都搞禁止 這個不要 那個不要 卻沒有教說到底要怎樣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11-13 15:40:00
當時227就是粗糙立法 後來在配合反恐龍法官運動整個實務見解變形 現在根本搞成亂告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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