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法律追訴權的八卦??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5-11-16 17:24:10
"法律追訴權" 確實六法全書上沒有這個名詞
但是
法律規定告訴乃論之罪6個月內要提告 如果超過就不能提告
所以說6個月內都有追訴對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簡稱成法律追訴權 這種說法是沒錯 但不精準
就像國語字典上沒有 甲由/踹共/馬冏 這幾個名詞
但一講出來 就是分別代表 同性戀/出來面對/馬英九 的意思
我覺得這也沒啥好糾正的耶 單純就名詞口語化而已
※ 引述《zu00405479 (你看不到我)》之銘言:
: 現在一堆人只要惱羞就會嗆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 謝祖武一再的面對面說
: 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 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 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 會講出這種話的人就是很沒有sense
: 可是偏偏政客很愛嗆這句
: 為什麼沒有法律人跳出來糾正大眾這種說法呢???
: 就只有謝祖武在面對面上面講
: 又不是大家都會看面對面
: 有沒有法律追訴權的八卦??
: 是哪個阿呆先講的??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11-16 17:26:00
講這句話的重點在於要拋棄也沒辦法拋棄 故無從保不保留
作者: lclsea (雞蛋牛奶)   2015-11-16 17:28:00
我覺得有點像存證信函,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先嚇嚇人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11-16 17:29:00
存證信函有沒有效力是在內容而定 而不是在形式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11-16 17:29:00
人家吐槽的點在「保留」 概化成沒法律追訴權 也是合理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11-16 17:30:00
我也覺得沒甚麼好糾正的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11-16 17:31:00
那就叫脫褲子放屁 不會講不排除提出告訴就好了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11-16 17:31:00
感覺就只是嗆人說 我有可能會告你唷~ 這樣而已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11-16 17:32:00
這不糾正就有些阿呆會以為自己說保留了就能一直擁有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11-16 17:32:00
就刑法80條追訴權跟告訴乃論的告訴權的合體變形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11-16 17:33:00
還會有另一批阿呆以為不說保留就沒這種權利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11-16 17:33:00
前者拋棄保留都沒用 後者不保留還是可以告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11-16 17:38:00
樓上真有人這麼呆嗎@@" 這是國中公民的東西吧
作者: Hatsushimo (好孩子)   2015-11-16 17:40:00
ㄜ 我之前車禍去做筆錄 警察問我你要不要保留告訴權然後警察在筆錄上註記要保留告訴權 我看到都傻眼了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11-16 17:42:00
還看過要對方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
作者: Hatsushimo (好孩子)   2015-11-16 17:44:00
我就記得六月內可以提告 警察問我要不要保留是能幹嘛.
作者: 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2015-11-16 17:47:00
看這回應就知道是法律門外漢
作者: foxbite (SyNC)   2015-11-16 17:58:00
台人最尊重專業,為順應民意廢除法學理論、和專業用法,改成土包子們說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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