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論文遭疑抄襲 陳建仁:抄錄不當而非

作者: kmtisgood (無黨所宗)   2015-11-18 16:31:16
呵呵
請問抄錄不當與抄襲的差異在哪裡??
報導中有說
『審查委員指出一部份字句是抄錄某一篇論文,沒有改寫,因此希望醫學院的倫理委員會能做調查,經調查確實有抄錄不當的地方』
有寫過碩論就知道
很多文獻引用一定要改寫不能整句整段照抄
不然被原作抓到就準備被告
承認抄襲代表知錯能改,不文過飾非
顯示你的高度和氣度不是很好嗎
作者: Cliff07 (契爾契爾)   2015-11-18 16:32:00
反正講了9.2也沒在聽
作者: xcvfds1111 (常山趙紙龍)   2015-11-18 16:32:00
阿扁下台
作者: a900632000 (中元普渡)   2015-11-18 16:32:00
鬼邏輯來了 呵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11-18 16:32:00
都說引用了 還改寫?
作者: benson60913 (馬英九)   2015-11-18 16:32:00
ID真棒
作者: likeapig (想換電腦)   2015-11-18 16:33:00
你今天cite了30篇論文,其中一句話寫到頭昏腦脹忘了cite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15-11-18 16:33:00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11-18 16:33:00
........你看吧 KMTERS說謊跟硬ㄠ真的頂添了
作者: a900632000 (中元普渡)   2015-11-18 16:33:00
這傢伙反串啦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3:00
引用要標明來源出處這是最基本的,不然就是抄襲
作者: Lofthouse (鼐)   2015-11-18 16:33:00
你真的丟過期刊嗎...
作者: likeapig (想換電腦)   2015-11-18 16:34:00
結果剛好被發現所以請你把它cite回去,然後也照做了,請問
作者: AAJOCKER (Taiwan No.1 )   2015-11-18 16:34:00
你先英翻中寫完文章 再中翻英投稿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18 16:34:00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4:00
頭昏腦漲不是藉口,只能說他知錯能改
作者: likeapig (想換電腦)   2015-11-18 16:35:00
只能說你論文沒在認真寫
作者: nitk376 (瓦拉米)   2015-11-18 16:35:00
沒有投期刊的經驗嗎?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5-11-18 16:36:00
果然你真的還是不懂,多唸點書吧!
作者: likeapig (想換電腦)   2015-11-18 16:37:00
不過既然kmtisgood了,我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9:00
只能說顏色正確,護航的連頭昏腦漲沒回去檢查都說的出口,顏色不正確這種事早就噓到底褲不剩了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0:00
我真的很好奇到底雇用黨工的是誰,台灣青壯世代以下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11-18 16:40:00
修改後都重新刊登了 問題真多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1:00
受教育的程度已今非昔比,這樣搞根本是吃老本
作者: AAJOCKER (Taiwan No.1 )   2015-11-18 16:41:00
真的造假/抄襲早就reject了 不要在那耍蠢好嗎
作者: tiger790815 (獅子)   2015-11-18 16:42:00
第一作者是陳建仁? 陳建仁列共同作者 鬼知道第一作者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2:00
去年天龍國已經徹底測試大家的底線了還學不乖?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3:00
作者: tiger790815 (獅子)   2015-11-18 16:43:00
後來修改完還不是accept? 中國時報後來還不是被告?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11-18 16:43:00
結果連論文都不是陳建仁寫的
作者: tiger790815 (獅子)   2015-11-18 16:44:00
2007年的時候 後來法官說公眾人物本來就要招受公評所以中國時報那傢伙才無罪 都已經法院認證還可以挖8年前新聞來炒冷飯 ㄏㄏ那要不要挖蔡正元侵占中影來炒冷飯一下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6:00
說真的你們這些人不要一直跳出來幫KMT貼上沒知識沒水準沒路用的標籤了
作者: sionxp ( )   2015-11-18 16:46:00
反正 KMT 黨工 說抄襲就是抄襲 管妳那麼多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5-11-18 16:46:00
原作者根本不計較喔,你要不要看一下別人的回文?
作者: student0tsai (哇哇哈哈哈)   2015-11-18 16:47:00
把大家當白痴沒念過書去年已經輸一次了還想2016繼續活著拜託動點心思講實話少在那鬼扯
作者: tiger790815 (獅子)   2015-11-18 16:48:00
陳只是不想讓那位第一作者受傷才不敢說第一作者不是他本人
作者: tommy21332 (湯米)   2015-11-18 16:49:00
KMTer說抄襲就是抄襲啦 叭叭
作者: tiger790815 (獅子)   2015-11-18 16:54:00
都忘了原PO ID=kmtisgood 看來是反串
作者: kant1123 (小丑)   2015-11-18 16:58:00
你真的寫過論文嗎?==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11-18 17:04:00
原Po看來根本論文大外行,還敢來假裝?不怕丟人現眼?
作者: gta1994   2015-11-18 17:15:00
人一藍....腦袋跟著X
作者: nba10346 (川)   2015-11-18 17:26:00
你真的寫過論文???平行世界的論文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