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請問抄錄不當與抄襲的差異在哪裡??
報導中有說
『審查委員指出一部份字句是抄錄某一篇論文,沒有改寫,因此希望醫學院的倫理委員會能做調查,經調查確實有抄錄不當的地方』
有寫過碩論就知道
很多文獻引用一定要改寫不能整句整段照抄
不然被原作抓到就準備被告
承認抄襲代表知錯能改,不文過飾非
顯示你的高度和氣度不是很好嗎
作者:
Cliff07 (契爾契爾)
2015-11-18 16:32:00反正講了9.2也沒在聽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11-18 16:32:00都說引用了 還改寫?
你今天cite了30篇論文,其中一句話寫到頭昏腦脹忘了cite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11-18 16:33:00........你看吧 KMTERS說謊跟硬ㄠ真的頂添了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3:00
引用要標明來源出處這是最基本的,不然就是抄襲
結果剛好被發現所以請你把它cite回去,然後也照做了,請問
作者:
AAJOCKER (Taiwan No.1 )
2015-11-18 16:34:00你先英翻中寫完文章 再中翻英投稿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18 16:34:00
喔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4:00
頭昏腦漲不是藉口,只能說他知錯能改
作者:
nitk376 (瓦拉米)
2015-11-18 16:35:00沒有投期刊的經驗嗎?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5-11-18 16:36:00果然你真的還是不懂,多唸點書吧!
作者: yanvcvc 2015-11-18 16:39:00
只能說顏色正確,護航的連頭昏腦漲沒回去檢查都說的出口,顏色不正確這種事早就噓到底褲不剩了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11-18 16:40:00修改後都重新刊登了 問題真多
作者:
AAJOCKER (Taiwan No.1 )
2015-11-18 16:41:00真的造假/抄襲早就reject了 不要在那耍蠢好嗎
第一作者是陳建仁? 陳建仁列共同作者 鬼知道第一作者
後來修改完還不是accept? 中國時報後來還不是被告?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11-18 16:43:00結果連論文都不是陳建仁寫的
2007年的時候 後來法官說公眾人物本來就要招受公評所以中國時報那傢伙才無罪 都已經法院認證還可以挖8年前新聞來炒冷飯 ㄏㄏ那要不要挖蔡正元侵占中影來炒冷飯一下
說真的你們這些人不要一直跳出來幫KMT貼上沒知識沒水準沒路用的標籤了
作者:
sionxp ( )
2015-11-18 16:46:00反正 KMT 黨工 說抄襲就是抄襲 管妳那麼多
把大家當白痴沒念過書去年已經輸一次了還想2016繼續活著拜託動點心思講實話少在那鬼扯
陳只是不想讓那位第一作者受傷才不敢說第一作者不是他本人
都忘了原PO ID=kmtisgood 看來是反串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11-18 17:04:00原Po看來根本論文大外行,還敢來假裝?不怕丟人現眼?
作者: gta1994 2015-11-18 17:15:00
人一藍....腦袋跟著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