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職生無照騎車 撞死一名女老師

作者: rpg (rpg)   2015-11-23 07:52:0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29P6p414hM
李媽媽表示21日到車禍現場招魂時,
那邊附近都沒有看到斑馬線
身為一名老師,你們這樣說她違規的話
會損害她的名譽
....警方表示撞擊點離斑馬線約20公尺
※ 引述《nardus (薰衣草)》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1/737481/
: Google街景:https://goo.gl/maps/HWkgfGbkequ
: 行人違規與肇責:
: 1.從錢櫃,到85度C,百米內,總共有兩條斑馬線;
: 而依照法規,百米內,就是必須走斑馬線,就算無斑馬線,也不得穿越雙黃線(應為肇
: 事主因)
: 2.穿越道路未注意往來車輛(應為肇責主因之一)
: 摩托車違規與肇責:
: 1.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此為行政罰,與肇責無關)
: 2.疑似超速,此部分以交通裁決之剎車痕推估時速判定為主(應為肇責次因)
: 3.未注意違規之行人(應為肇責次因)
: 4.過失致死(刑罰,依肇事責任比例判定)
作者: DOOHDLIHC (董事長)   2015-11-23 07:53:00
不會騎車就別出來現,其他沒駕照的有像這樣撞死人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23 07:54:00
沒駕照就乖乖搭公車或走路上學是很難喔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7:54:00
一堆人開始崩潰了XD
作者: Palaclin (忽冷忽熱的天氣)   2015-11-23 07:55:00
那種騎法有走斑馬線也是會死啦 只是責任誰比較多的問題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11-23 07:55:00
崩潰得好慘
作者: pzyc79   2015-11-23 07:56:00
兩方都有錯啦 不過一個已經掛了 另一個也別想逃過制裁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11-23 07:57:00
誰叫這女的要違規橫越 怪誰?
作者: kaodio (WOLRD)   2015-11-23 07:57:00
行人違規罰300 撞死人賠個100多萬 自己挑1個吧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15-11-23 07:59:00
這跟幼童衝出來給車撞一樣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11-23 07:59:00
一個人性命只值300也算不錯了
作者: pzyc79   2015-11-23 07:59:00
一個違規走上馬路 一個違規騎上馬路 兩個都肇事主因啦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02:00
說真的 我看不懂為什麼女老師要立正站好右側又沒有來車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1-23 08:02:00
讓車閃她阿lol 所以你根本不懂整個事件的發升情況?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03:00
奇怪了 站在車道中間是要車閃人還是人閃車?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1-23 08:04:00
當然是車剎車停下來 閃個洨?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04:00
為什麼不是自己跑過去 而是要等車閃他呢?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11-23 08:04:00
不過很可惜對方也來不及反應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11-23 08:04:00
怎麼會不理解女老師的作為 她就站定 讓機車選邊騎過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05:00
好笑 如果我是他 我多半會退後啦自己站在道路中間等車撞 怪人不煞車自摔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1-23 08:06:00
算了  我放棄了  一個跟高職生同等級的在鬧場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11-23 08:06:00
你人已經在路中央 閃前閃後根本都是找死....我也放棄 邏輯和經驗都有夠差的 怎麼討論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06:00
騎車的撞上去 肇事主因決不是騎車的啦 別崩潰了你們我跟你們這些道路飆車手閃人一把罩的也討論不下去就可能性而言 騎車撞上去 被撞的也未必會死而要是自摔 也未必能完全排除因此而死的可能性在那個時間點而言 我認為雙方都來不及做出反應而發楞這個可能性反而比較大
作者: gekidou (阿良)   2015-11-23 08:11:00
走斑馬線 就不用吵10成都高職的錯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11-23 08:13:00
女教師走斑馬線 肇事主因絕對是屁孩但是女教師未注意左右來車還是佔了小小小的一塊因素
作者: Dia149 (DD)   2015-11-23 08:18:00
無照就是罪過啦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5-11-23 09:02:00
無照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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