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29P6p414hM
李媽媽表示21日到車禍現場招魂時,
那邊附近都沒有看到斑馬線
身為一名老師,你們這樣說她違規的話
會損害她的名譽
....警方表示撞擊點離斑馬線約20公尺
※ 引述《nardus (薰衣草)》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1/737481/
: Google街景:https://goo.gl/maps/HWkgfGbkequ
: 行人違規與肇責:
: 1.從錢櫃,到85度C,百米內,總共有兩條斑馬線;
: 而依照法規,百米內,就是必須走斑馬線,就算無斑馬線,也不得穿越雙黃線(應為肇
: 事主因)
: 2.穿越道路未注意往來車輛(應為肇責主因之一)
: 摩托車違規與肇責:
: 1.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此為行政罰,與肇責無關)
: 2.疑似超速,此部分以交通裁決之剎車痕推估時速判定為主(應為肇責次因)
: 3.未注意違規之行人(應為肇責次因)
: 4.過失致死(刑罰,依肇事責任比例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