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wqazyes (YOYO)》之銘言:
: ※ 引述《functionwin (functionwin)》之銘言:
: 抱歉,引用原文,榮民薪資的地方可能打錯了我幫您修改。
: : 外公是忠貞國民黨員(榮民)
: : 記得小時候有人來買票
: 他還跟買票的人說
: :「把錢拿回去,黨需要錢。我ㄧ定會投(國民黨)的!」
: 今年過年前外公走了
: 媽媽去申請「喪葬補助費」
: 工作人員竟然要求
: 先將「退輔會」已匯入的「榮民薪資(每月一萬三、四左右)」匯回(已入帳回,要求匯回)
: 才能給「喪葬補助費」(二擇一的概念)
: 。
: 於是含血含淚終於醒了
: 。
: 國民黨居然要求已到天國的阿公,要退回活人才能領的「榮民薪資」(國家給的)
: 才能領「喪葬補助費」,多拿國家一點錢過份嗎?
: 我覺得欺人太甚!!
: 請大家幫我及原PO噓KMT!
首先關於退休金
台灣的軍公教的退休金都是一次領半年的
是先領(該半年還沒過,先領,與一般勞工的月薪相反)
少數縣市因為經費拮据
所以改成先給三個月,然後再三個月
以苗栗來說
今年度薪水及退休金短缺8億
拿到錢之後馬上先發放退休金(7~12月共6個月)
再發放現任公務員薪水
然後再發包商欠款
同理
你去申請喪葬補助的時候
退輔會要求把剩下還沒過完的月份的退休金退回
退回後,會給你補喪葬補助
然後你就來發文了,對吧
這樣真的很過份嗎?
我只想反問一件事
今天11/27了
版上的勞工有人已經領到了11月的薪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