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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
一小時前˙
轉型正義更待何時?
蕭曉玲在台北市中山國中擔任音樂老師,服務12年。
2007年11月12日,擔任中山國中教師會會長的蕭曉玲,因為主張郝龍斌市長的一綱一本政
策違法,去法院按鈴控告郝龍斌,並且召開記者會。
一個月後,同年12月11日,台北市教育局督學丁文玲指示中山國中校長啟動蕭曉玲老師不
適任教師處理程序。
2008年1月23日,蕭曉玲老師在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教育局督學桑冀威、中山國中
校長曾美蕙和家長會長簡忠雄的連手下,經教評會決議,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
2013年3月26日,監察院認定解聘案有重大瑕疵,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台北市府
卻充耳不聞。主謀之一的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以9票比上對手的77票,竟仍被拔擢高升明
倫高中校長。
柯文哲市長上任至今一年,這個案子仍然在官僚體系互踢皮球中。
而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失業至今已經8年了。
我認為轉型正義的操作型定義應該是:
「讓受害者獲得完全的補償,讓加害者付出應付的代價。」
自由台灣黨不分區名單公佈,蕭曉玲名列第一。這也稱得上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期待蕭老師能在教育和人權上守護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