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5-11-27 19:29:20那幹嘛分甚麼飼料油或食用油......?
那些乖乖生產人類食用油的業者是腦袋有問題嗎?
還有頂新販賣油品的成分標示並沒有標明是從"飼料油"精煉的阿
標示不實這個也可以無罪????
台灣的法規問題........法規規定要"証明有害"才罰 這點在法律上超難
看新聞稿所述,應該比較像是進半成品進來做成產品??
作者: ertong (阿豬豬) 2015-11-27 19:31:00
好像本來沒有分飼料還是食用油...衛福部突然自己分的
早就該修法成:報關有瑕疵都算違法對人體有害.....
作者: coolchin2 2015-11-27 19:32:00
這種舉證不應該是業者嗎?
作者: coolchin2 2015-11-27 19:33:00
哪有人會拿髒油 飼料油精煉後人體試驗 追蹤?這完全違反醫藥道德!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5-11-27 19:34:00顯然那些法官檢察官在「做正確」判決這件事情上 能力不足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5-11-27 19:35:00這種能力不足的判決根本缺乏恰當性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11-27 19:36:00想太多了… 我就不信沒有一條可治牠的 做不做而已
作者:
secom ( )
2015-11-27 19:36:00標示不實這種頂多是罰錢而已吧 就像沒戴安全帽不會被判刑
信不信真的沒有一條可以治他 台灣立法院有明的空轉啊..要證明她真的有害人體才有刑事問題 但這幾乎不可能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11-27 19:38:00就有人把風被硬拗成偷竊共犯 賣不能吃的油會沒事?
作者:
asiu (一定)
2015-11-27 19:38:00馬吳後援會會長是誰??
作者: coolchin2 2015-11-27 19:39:00
沒有空轉啊!立法院有國民黨籍的髒油尖兵 王_____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11-27 19:39:00整個國家體系根本就是以民為敵
作者: wuklean 2015-11-27 19:46:00
應該就本來就沒分
作者:
csfgsj (切割對半)
2015-11-27 20:08:00用大便做餅乾,只要吃的人不死,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