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zerfrm (smallchu)》之銘言:
: 其實,法院二月十日召開第四次審理庭時,合議庭心證似乎早已確定。當天審判長吳永梁
: 對在場媒體上了四十分鐘法律課,表示本案只有一個事實,就是爭議油品只有頂新向越南
: 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這些油來自家庭熬油業,頂新取得後精煉成食用油,沒有部分媒體
: 和名嘴所說的取自回收油、餿水油及廢棄油脂。
: 自己造謠的時候很爽
: 實際出問題的時候倒是摸摸鼻子沒人說話了?
: 二月十日你們都在場,為什麼沒人提這件事情?
: https://goo.gl/szr0Vr
司法跟媒體:魏應充指示從越南進口一批黑心油
要是最後沒有證據證明或是烏龍那就嚴重了
不只重創台灣法治人權的形像
賠償也會很驚人
所以未審先判有時是會有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