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無罪犯眾怒 彰檢︰一定上訴
2015-11-29
〔記者陳慰慈、謝君臨、陳冠備、林宜樟/綜合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劣油案,魏應
充等六名被告全部無罪,外界均指向彰檢火速偵結,證據基礎不穩固所以落敗,檢方二審
想要反敗為勝,只能靠衛福部再提出更專業的舉證,會是一場專家對專家的「科學戰爭」
。
司改會董事顧立雄痛批,檢察官應為無罪判決負最大責任,因為檢察官的舉證不足,才讓
法官為難,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讓人民信任司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彰檢當初偵辦八天就起訴,廿一天就結案,就是因為相關證據不充足,
才會在合議庭上被辯方抓住把柄,其中檢察官鄭智文提豬肉上法庭,要審判長煉豬油就是
一例。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法官跟檢察官對於證據的證明力強度認知
不同,檢方提出的證據已夠證明頂新油品來源有問題,但是法官認為還不夠,才會判決無
罪。
合議庭審判長吳永梁表示無罪判決是因檢察官無法明確舉證,頂新從越南進口的油脂取自
病死豬,或是未經檢疫合格的豬屠體、回收油或餿水油。檢方既然無法證明這一主要「犯
罪事實」,合議庭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刑事法原則,自均應諭知無罪判決。
黃智勇表示,檢方並不認為是因為時間匆促,蒐集證據不足所致,之前富味鄉、大統都是
如此,上訴二審時會再具體說明,飼料油是不能拿來當食用油的,至於一審法官吳永梁無
法接受的,只能在上訴後說服二審法官認同,檢方有信心可以在二審扳回一城。
只能加強證人指述 二審將會是場硬仗
曾偵辦頂新混油案的台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律師表示,彰檢未在第一時間至越南
大幸福公司採證,在罪證未鞏固前就貿然起訴,以至於失去先機,加上被告全都拒絕認罪
,只能從加強證人指述等旁證努力,還得靠食藥署去對打頂新,二審將會是場「硬仗」。
不具名的資深檢察官指出,依現行法規,想證明頂新劣油對人體造成的危害難度高,違反
食安法部分不易反攻,除非二審法官跟一審法官對「標準認定不同」,才有勝出機會。建
議攻防戰放在頂新廣告不實,涉嫌詐欺,再請不滿的消費者出面舉證,覺得被頂新騙了,
從侵害個人法益方向出發,頂新涉詐欺罪部分,二審或許有逆轉勝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