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har99 (盡心篇.天地同流)》之銘言:
: 頂新案判無罪 彰檢:法官早就心證
: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對於頂新案無罪判決,今晚檢方重批院方,法官原本的心證就是想判頂新無罪,「該案是法官心證問題,不是檢方舉證不足問題」。
: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方一直都有舉證對頂新不利的鑑定人意見,但院方一直不採納,「這是法官自由心證的『不採』」,可見法官早就心證「頂新無罪」。
: 黃智勇說,本案一審判決無罪的理由,是法院對檢方科以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要求證明到豬隻健康程度,無視於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產資格,僅能出口飼料油。
: 黃智勇強調,食源性的危害是無法透過精煉程序去除了,鑑定人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孫璐西、輔大食品科學系教授陳炳輝都有提到,院方卻對如此重要的證言都不予理會。
: 院方表示,合議庭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是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宣示具有普世價值,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用以說服法院,使法官「確信」被告犯罪構成事實之存在。倘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的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法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者,應貫徹無罪推定原則。
: 院方強調,承審之合議庭法官,均具堅實之法學素養,操守亦無庸置疑,不會因被告之身分、地位而致審判有所偏頗。
: 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24400
光是用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就可以判刑了
有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款、第十款或第十六條第一款行為者,處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第四十四條至前條行為,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六百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
業務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
以各該項十倍以下之罰金。
科罰金時,應審酌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而第15條是長這樣
第 15 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
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
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
、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
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
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
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小弟目前所知的資訊
原油的鉛含量就超標啦
光是這樣就夠判刑啦~
為了避免有人不知道鉛的毒性為何
小弟順便附上鉛的致病性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9%9B%E4%B8%AD%E6%AF%92
以上!!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11-30 00:54:00收錢演戲 爽
作者: Gallardo 2015-11-30 00:54:00
但問題是 那些檢察官鐵定沒去驗鉛含量阿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1-30 00:54:00法官幫她脫罪啦 鉛超標也沒事 吃死請找證據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0:55:00
又來了 檢察官有沒有驗鉛含量XD不要連搜證起訴是檢察官工作基本常識不知道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5-11-30 00:56:00欲脫之罪 何患無詞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5-11-30 00:57:00法官公務員阿 爛到極致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0:57:00
對吼 忘記檢察官被到庭詢問的專業人士打臉XD檢察官是文組 採樣蒐證錯誤是沒辦法
作者:
ja8256 (P.P)
2015-11-30 00:58:00一堆人搞不清楚檢察官的職權XD 活該被殖民
不夠...是終端食品才適用..終端食品沒驗出鉛 一樣不能入罪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0:59:00
頂新真的釣出連蒐證起訴是檢察官工作的基本常識不知道的
作者: only3v (我有一雙堅強的眼睛) 2015-11-30 00:59:00
意思毒物精煉可以吃? 以後改吃化學食物也可以?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1:00:00
死老百姓
作者: only3v (我有一雙堅強的眼睛) 2015-11-30 01:00:00
生氣!!! 黑心精煉成良心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1:01:00
不就被專業人士打臉採證錯誤還在貼舊聞 檢察官是文組的拉XD
作者:
znck (風月)
2015-11-30 01:02:00樓上基改作物就是化學食物一種 你也不太吃得很開心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1-30 01:02:00
先把法院聲明認真看完好嗎
你才看得不夠仔細 是食品跟食品添加物 誰說原料油是食品的???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11-30 01:04:00我是建議你看一下國中公民啦 行政權跟司法權的分別
市面上大部分的油都經過精煉...你會拿冷壓橄欖油炒菜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11-30 01:13:00你知道檢察官在幹嘛的 法官在幹嘛的嗎?
如果那批原料油是直接分包出貨,那就可以用這條辦,可是他們還有一道把重金屬降到法定限度的工序啊
他是原油 不是食品用油 連食品都算不上 怎麼會跟食品添加物扯上關係呢?食品添加物的定義: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和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原油怎麼會算在食品添加物裡呢?
作者:
kita (kita)
2015-11-30 01:21:00一、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食品的定義本來就包含原料了不是?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30 01:23:00沒搞清楚加工喔??? 那你原料不用消毒清洗嘛,是不是全食品工業從源頭就犯法??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30 01:24:00作魚罐頭的 犯法! 魚本身帶有大量微生物 煮熟再加工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30 01:27:00這種簡單的邏輯 原料加工 與食品加工搞不清不能是食品的 就不能沒透過消毒等類似程序作為食品上市已經是食品的 前端原料一定經過清洗煮沸等消毒 那請問發現這法條的原PO鮮奶喝的安心嗎?你還要下架義美鮮奶嘛
作者:
kita (kita)
2015-11-30 01:29:00看一下15條最後,合不合格還要看一個安全容許標準不是你說有害就有害阿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5-11-30 01:47:00
以為發現新大陸……結果被打臉打成豬頭…………我說的是檢察官,元PO別對號入座耶!
作者: Gallardo 2015-11-30 02:06:00
原PO食品系? 是好彬彬學弟(妹)嗎?
食安法 第三條 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食安法第三條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30 02:47:00做的時候又還沒立法 你拿清朝劍斬明朝官喔
作者:
benza (持)
2015-11-30 03:02:00活該民粹意氣用事,不好好理性蒐證
作者:
hosen (didi)
2015-11-30 03:12:00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如何證明源油到食品有危害的因果關係,這可不是想當然爾。
作者:
vege1219 (南無阿彌陀佛)
2015-11-30 07:33:00原來是檢方放水,法官才可收x大家一起分。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1-30 07:57:00不是檢方想放水,根本一開始就不該倉促起訴,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