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ver3447 (絳紫)》之銘言:
: 家長會還提到,很多學校喜歡用代理老師,因為可以隨時解職,
: 台北市能不能制定不適任教師的自治條例或汰換機制?
: 柯文哲回應,教師蕭曉玲遭解職引發爭議後,
: 北市府法務局就訂有完整的不適任教師解聘SOP(標準作業流程),
: 此外,柯文哲也認為,應有不適任教師的輔導機制,不適馬上開除。
不適任教師, 才是最大問題, 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可怕.
假設一個不適任教師會在班上多產生"一個"未來社會不適應者
(ex. 不論是黑道, 心裡變態, 或是家裡蹲)
他任職十年, 就會替社會多製造十個問題, 提高社會的總成本.
所以不適任教師的認定, 應該要比一般職業還要嚴格.
寧可錯誤的開除, 也不能讓不夠資格的教師留在台上.
但台灣現在好像是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