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覺得台灣很容易被媒體牽著鼻子跑,
一旦媒體放大某些事件,
喊打喊殺的言論就會出來,
事後發現媒體誤導又開始妓者妓者的喊,
或是說"台灣媒體不意外"等話,
從以前的督割到塵爆再到頂新都是這樣,
一樣沒得到教訓,
都知道媒體報導不能盡信了,還一直馬上就相信,
現在一審出來判無罪,法官也是從現有證據做出判決,
但民意還是恐龍法官,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等等一直喊,
就算覺得魏應充長得就是有罪樣,嘴歪眼斜看起來就像壞人,
但假如他的油不是大眾所認為的黑心油(或許有其他瑕疵但沒起訴的那麼嚴重),
而民眾又要法官判他罪這樣不就又是一次冤獄嗎?
這麼萬眾矚目的案子,你想法官有可能故意判無罪嗎?
你們是法官的話接到這案子敢不照法條做判決我才不信,
難道又要被關了十年,重新翻案發現真的無罪再來罵當初的"恐龍法官"?
我不是說頂新就沒問題,所以二審出來結果判刑別打臉我,
我只是選擇相信法官做出判決都是有他的依據跟調法理,
什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我是不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