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舉證黑心油影響健康 法界:難如登天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5-12-02 03:06:39
舉證黑心油影響健康 法界:難如登天
法界人士指出,食安案件求償一再敗訴,主要在於目前法院的態度是「有損害,才有賠償
」,且損害是直接來自違法添加物,也就是要有直接因果關係;然而食安損害往往是長期
而間接的,消費者要證明身體健康因此受影響,簡直難如登天。
昨天彰化地院判決駁回台糖控告大統長基添加銅葉綠素求償的主要理由是,食用油雖不准
添加銅葉綠素,但多種食品仍可添加,且無法舉證有消費者因此造成健康影響。
法界指出,這個理由如同過去食安求償案判敗訴的理由,法院一般認為消費者要證明損害
是直接來自廠商的違法添加物,但舉證困難,法官自然會判敗訴。
要解決這個問題,法界建議修正消保法或相關法律等,採類似公害訴訟模式,也就是無過
失責任主義,消費者只要身體健康受有損害,不必舉證,就可向添加違法添加物的廠商求
償。
律師沈以軒表示,台糖指控大統長基違反合約並根據民事契約提告,公司互告是商業利益
的問題,本案的重點在於合約內容怎麼規定,一般不會規範到什麼能加、什麼不能加。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銅葉綠素是台灣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作為著色劑使用,但油品並非在
准許使用的表列當中。有關大統違法添加禁用的銅葉綠素,最大問題是「詐欺」,銅葉綠
素並未核準添加於食用油,就是避免讓消費者「被美色誤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許朝凱表示,綠素添加在棉籽油中,就是以假油低價油添
加銅葉綠素佯裝成高價的橄欖油,在規範上是屬於詐欺行為。
http://goo.gl/QjoVFM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5-12-02 03:08:00
就是要判權貴無罪 你咬我啊?的心態嗎?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2-02 03:08:00
都什麼時代了 登天有很難嗎?
作者: hikki430 (自決建國救台灣)   2015-12-02 03:09:00
即使無法証明影響健康,還是有使用不當原料的事實呀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5-12-02 03:11:00
哈~好樣的
作者: xxxHHHxxx ( H H H )   2015-12-02 03:14:00
修法啊 幹 多數立委國民黨再幹嘛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5-12-02 03:16:00
台灣人自己犯賤,在法官還沒判前就用行動原諒頂新了,現在還怪法官~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16:00
我笑了 法官在日月光案也叫檢察官舉證河底汙泥重金屬
作者: dostey (Dos)   2015-12-02 03:16:00
彰化法官: 笑罵由人 笑罵由人 笑罵由人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17:00
是日月光排的 導致一個全世界的經典現象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5-12-02 03:17:00
不叫檢察官舉證 難道法官要自己舉證喔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18:00
日月光有沒有排放廢棄重金屬 法官:有那河川汙染跟日月光有沒有關 法官:請檢察官舉證這就是台灣法官荒謬之處 lol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5-12-02 03:20:00
利委整天吵 官員整天換 法條當然也就沒人理了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20:00
根本不用舉證 你都證明且承認排放了 在判決強調99%是日月光 跟1%是日月光造成的有屁差別
作者: tv5566 (爽)   2015-12-02 03:22:00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22:00
西方判決強調因果關係 而不是絕對因果
作者: imruck (健伸)   2015-12-02 03:25:00
想舉證因果關係也不可能啊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5-12-02 03:28:00
英派上台就可以把它們關到死了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12-02 03:29:00
台灣文組誤國不是一兩年的事了 大家請習慣好嗎
作者: tsgd   2015-12-02 03:31:00
最近笑罵由人的代表絕對非彰化地院莫屬 一丘之貉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1:00
這應該跟法官沒關係 跟法條才有關係其實這東西應該要去上專業的法律課程才能講清楚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32:00
根本不可能舉證 這種實驗要做好幾十年 數萬人以上樣本...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2:00
我記得以前我老師有說到 "危險" 的概念 甚麼是危險?危險只存在於想像中 真正撞死人那是真的危害所以在真的酒駕撞死人之前的危險都不用管?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34:00
修法之後問題還是在怎樣解釋法 一堆法官就是在玩這個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4:00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現在有所謂公共危險罪 但是有針對食品相關的危險罪嗎?所以這應該要去看研究法條要怎修 而不是一直幹譙法官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12-02 03:35:00
樓上是不是說錯啊? 是風險跟危害吧?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6:00
恩應該拉 畢竟我是不專業的 純粹提供之前學到的概念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37:00
你修完法 法官研究這麼久還是可以找到解釋的另一種方法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7:00
很多法律上的東西你直覺上會很怪 但真的道理推下去就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5-12-02 03:39:00
所以才說法條要嚴謹要一直修 不過現在有立法委員會做選民服務以外的事嗎?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39:00
到多少量會產生危險 幹 最好有人做這研究 還舉證 白爛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40:00
怪東怪西 二審抽一個認為食安法有包含原料的法官 你又要講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2 03:40:00
詐欺就重罰 誰敢訂!金主們不贊助選立委唷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41:00
能夠改變審判制度比修法有用多了 音位法官就是在玩法律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2 03:41:00
扯危害就是陷阱 實話是 噁心並不等於有毒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3:41:00
看到重判緩刑 司法陽光網將會塞住你們的嘴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42:00
現代醫學連致癌都只能找到幾個變因 要找到個人產生癌細胞最大因素有哪些 都還只能推測 最好是要求檢察官舉證有害 根本智障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2 03:45:00
廠商養幾個假食安專家天憂心有毒 全民就被帶到它有毒的陷阱 但臺灣的食安案件往往只是詐欺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46:00
覺得應該修法的要先想 法官律師整天都在研究法律條文 逐字逐句的研究 等你修法修到完整 沒有破綻 都不知道多少年後.....光是禁止摻偽 都可以判決承包裝錯誤了...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2 03:47:00
放大鏡到有沒有毒 就沒人在意其實立懲罰性賠償的法就夠了
作者: tsgd   2015-12-02 03:51:00
沒有完美的法條 你是防不住那些收錢的人的有意找洞鑽der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2-02 03:54:00
目前最大問題就在審判制度上 交給只看法條的人...
作者: hostage911 (晴天雨天)   2015-12-02 03:56:00
要有法官退場機制
作者: QQDK (DK)   2015-12-02 04:08:00
早說了文組誤國啊
作者: theyolf (qq)   2015-12-02 04:09:00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 公正 平等 權貴有錢人最愛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5-12-02 04:11:00
反正就是鼓勵大家盡量黑心啊
作者: doubless (DOBIO 安心上路)   2015-12-02 04:14:00
情理法....情跟理擺在前面,怎麼看都是有罪阿XD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2-02 04:17:00
美國陪審團制度就是來彌補法條不完整 證據不足時判定的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2-02 04:19:00
才不公正平等 你以為聖人法匠 人人無罪那套 小老百姓適用?
作者: mikayu (mika)   2015-12-02 04:32:00
連中國都比不上
作者: Reichelle (Reichelle)   2015-12-02 04:35:00
天天給它們灌一桶下去可以嗎?
作者: charles20267 (Charles)   2015-12-02 04:48:00
沒辦法 台灣的法實在相當落後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12-02 04:51:00
荷包顧好,用力抵制!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4:53:00
別想在法官身上找不存在的東西
作者: nocturneC (Sent From 拐拐)   2015-12-02 04:54:00
鬼島文組誤國害民,意外嗎
作者: arnold3 (no)   2015-12-02 04:55:00
學法律的智商...以後法官應該要理組的才能考
作者: imjanicefu   2015-12-02 05:02:00
VW只是造假淨化數據不影響安全就被全球嚴懲反觀台灣政府連吃進去的東西是屎都不用罰既然如此在台灣守法根本就是屁傻子才奉公守法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5:12:00
有辦法舉證法官沒拿過頂新的好處嗎?
作者: adtr1107 (Allen)   2015-12-02 05:17:00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2-02 05:33:00
理組要拯救世界就從法律系考起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2-02 05:45:00
這樣加黃麴毒素也沒罪啊,癌症成因目前的科學還不能完全證明檢察官如果能完整證明,都可以拿諾貝爾生醫獎了石棉黃麴毒素只是高機率致癌物,有人基因好就是吃了沒事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5:53:00
以這種法官的水準 如何舉證用炸彈把人炸死會維害其人體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5-12-02 06:17:00
差不多是這樣,每個炸彈不一樣啊,怎證明這顆會影響人置於死地呢?可見恐攻沒炸下去前都無罪因為炸彈有立即影響結果。以後類別上屬於慢性效果實驗數據都將無法舉證的意思?
作者: macefindu (飛什麼飛?)   2015-12-02 06:23:00
跟美國香菸事件一樣其實應該是立法不可添加 而不是有害人體 國民黨就是清楚這點所以不立法就等於保住魏家
作者: YuenYang5566   2015-12-02 06:31:00
食物裡有蟑螂也不能告囉?不能證明有害啊
作者: pella (千里之外)   2015-12-02 06:34:00
難你的頭啦!幹
作者: aaagang (我...)   2015-12-02 06:35:00
舉證責任居然在檢方
作者: wx190 (空。)   2015-12-02 06:36:00
幹你娘廢物
作者: agong (agong)   2015-12-02 06:48:00
高級黨證才是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5-12-02 06:57:00
不要扯文組好嗎?這是法律系的問題…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12-02 06:58:00
問大家 國民黨修食安法多少次?5次?6次?居然會修到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5-12-02 06:58:00
有時候真的不禁令人懷疑法律系存在的意義為何
作者: gg889g8 (凰)   2015-12-02 07:00:00
一堆法匠
作者: jmykimo (えっ!?)   2015-12-02 07:07:00
都是法官說的算嗎?亂判都不會有問題?
作者: Quickspace (熱撫and屁屎)   2015-12-02 07:09:00
幹 那"食用油不准添加"這個規定有屁用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   2015-12-02 07:15:00
一堆人一直在帶風向說是法條的關係,把法官的責任推到立法身上,這根本不切實際,法條在怎麽樣也不可能密
作者: TrunkV ( )   2015-12-02 07:16:00
真厲害 沒藉口也不要挑一個那麼爛的說嘛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19:00
醫生開顱手術無罪 拿鐵槌打破人的頭 也只是醫療疏失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   2015-12-02 07:19:00
不透風,所以為什麼要法官依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参酌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20:00
犯人只是強迫幫被害人施行開顱手術 並非殺人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   2015-12-02 07:20:00
具而已,當心證無犯罪,根本輪不到法條登場啊...所以看陪審制度就很明顯,由陪審團決定是否有犯罪,再由法官依法條量刑。
作者: ASCL (夢想萬一實現了呢)   2015-12-02 07:26:00
不合常理 但合法 好熟悉的感覺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2-02 07:27:00
魏應充 是馬英九親自頒予全國工商團體後援會副總會長!!果真是 中國國民黨 有 極大恩惠的貴客唷~~國民黨 總統立法檢調監察 故作白癡狀 替 恩客遮羞解套!炒眷戶合法,頂新合法,連戰合法,黃世銘爽退,幹KMT都合法查無不法!? 2016 讓我們用選票 終結 中國國民黨統治!!!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02 07:30:00
看看痢法痿員痢出什麼樣的法嘛......
作者: eqmblcor (咖小)   2015-12-02 07:31:00
有國民黨在確實很難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31:00
我就覺得和立法沒有必然的關係 你能舉證嗎?能舉證法官作這樣的判決和法規立法的必然性關係在哪裡?
作者: Anvec (鄉民)   2015-12-02 07:33:00
告詐欺 勝訴機會比較大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35:00
能舉證外包裝和內容物100%相同的科學數劇在哪裡?拿茶裏王裡面放水 或什麼都不放 就算詐欺嗎?必然性在哪裡?消費者是當面交易 竟然無法發現內容物不符合要求?
作者: hihjktw (hihjk)   2015-12-02 07:38:00
證明個屁阿。正常地球人這樣做食品嗎?? 請離開地球表面!!!!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5-12-02 07:38:00
文組水準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38:00
用這種心證 能舉證法官是人嗎?
作者: headiron (River)   2015-12-02 07:39:00
指鹿為馬,黨證無敵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39:00
強烈懷疑法官不是人 要求過解剖確認其物種為人類
作者: aix315 (悠閒情懷)   2015-12-02 07:43:00
怎麼舉證無害?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44:00
強烈懷疑這個法官不是人類 並不能擁有台灣法官的資格應立即確認其物種 釐清其法官職務取得的合法性
作者: wr (~~)   2015-12-02 07:53:00
為什麼要去證明損害健康? 基改黃豆要標注 你的油要不要也標阿?
作者: myHttp (山不在高)   2015-12-02 07:56:00
心證已成了 根本沒有產品的內容物 可以和標示的一模一樣我敢保證 就算是拿到實研室去測 也絕對和標式有誤差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2-02 08:03:00
白痴哦! 重點又不在這, 是不是用飼料油, 是就該有罪!
作者: momotaloson (桃太郎)   2015-12-02 08:04:00
國民黨現在就擺爛,能做不做,把「做」當作選舉支票現在要請完全執政國民黨做事,要用求的,各個卻裝聾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15-12-02 08:06:00
要文組懂化學難如登天 只能推了 XD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5-12-02 08:07:00
文組誤國
作者: codehard   2015-12-02 08:08:00
你有提錢來講就好 說錯了 是提前來講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2-02 08:10:00
魏應充 是馬英九親自頒予全國工商團體後援會副總會長!!果真是 中國國民黨 有 極大恩惠的貴客唷~~國民黨 總統立法檢調監察 故作白癡狀 替 恩客遮羞解套!證據有問題是 早就套好了!萬一跑了再假仙定罪交代一下!有法律? 中國國民黨 法匠 會以錯誤法條 讓牠 脫罪的!!或"我們只是不小心理論與實務脫節,下次會注意的哦!"CCC炒眷戶合法,頂新合法,連戰合法,黃世銘爽退,幹KMT都合法查無不法!? 2016 讓我們用選票 終結 中國國民黨統治!!!
作者: photoshark (photoshark)   2015-12-02 08:13:00
靠,但也不能證明沒有傷害啊,這邏輯...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5-12-02 08:20:00
彰化地院,不意外
作者: powernba (蝶戀之風)   2015-12-02 08:21:00
分析化學這麼好理解的東西居然不肯去了解....
作者: CaptainTeemo (提摩隊長)   2015-12-02 08:23:00
試舉證捷運上削水果的危險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2-02 08:24:00
笑罵由人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5-12-02 08:27:00
只有讓法官以身試油
作者: b9211173   2015-12-02 08:27:00
這法官像機器人一樣,我們請siti判決算了之所以為人做判責,就是公理正義,以未來做典範法官是真的希望未來台灣小孩就吃屎長大?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5-12-02 08:38:00
法律人只會看小朋友啦、有錢黑的都能講成白
作者: kgcpu96 (金匠無言)   2015-12-02 08:49:00
最簡單的判刑 就是讓頂新全倒 靠司法甲賽咖進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5-12-02 08:51:00
那食物中添加大便 因為無法舉證因此造成健康影響 所以無罪囉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12-02 08:56:00
給689一個藉口投KMT 難如登天不管怎樣頂新都是無罪 狗屁
作者: ninet (志為人賢)   2015-12-02 09:20:00
法院認證: 一切合法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5-12-02 09:27:00
照這樣的話,頂新在美日等國也會無罪嗎
作者: destiny1895 (1895的命運)   2015-12-02 09:30:00
說修法的笑死人了,這樣全世界加工過的都不能吃了
作者: gwenwoo   2015-12-02 09:31:00
官商勾結+圖利財團+造謠自肥=狗冥黨 (中國地溝油判無期)
作者: acsre (阿白)   2015-12-02 09:33:00
應該從原料供給的修法下手,以後後果舉證真的太難
作者: palapalaqoo (palapalaqoo)   2015-12-02 09:41:00
吃大便不會影響健康,怎不見法官吃
作者: max95624 (認真你就輸了)   2015-12-02 09:50:00
麻煩快看法官是不是 也吃大統油...不影響 讓給你多吃!
作者: whaleegg (^^)   2015-12-02 09:56:00
買大豆油結果是餿水油做的,這樣不算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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