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食品專家告訴你頂新油品的問題所在

作者: evanc (Evan)   2015-12-03 09:08:15
http://goo.gl/gWcEe5
2 十二月 , 2015
台灣大學食品科技所名譽教授 孫璐西
頂新案宣判,猶如過街老鼠的頂新公司卻獲判無罪,頓時群情激憤,各式各樣的流言甚囂
塵上。本站特地派出一名小編前往台灣大學,訪問食品安全專業的孫璐西教授。本文由孫
璐西教授口述、觀策站小編李慕白紀錄整理。
孫璐西教授是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的終身特聘教授,食品安全、食品油脂學正是孫教
授的專長領域,在國內眾多食安專家中,孫教授肯定可以排得上前幾名。這次頂新案,孫
教授也以食安專家的身分,被檢察官邀請上法院作證,所以對頂新案有許多第一手的觀察
資料。本站很榮幸能直接採訪孫教授,專門來談談大家關心的頂新案:
法官認為油經過精煉後符合標準即可食用的觀點有誤
這次法官採取的基本立場,是認為油品經過精製後,如果符合標準,就可以食用。這種觀
點在我們食安學界來看,是絕對錯誤的!
我們食品安全法規對於原料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
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其中第一項就是「變質或腐敗」。
而食品的定義是「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換句話說,如果食品的原料有產生
變質,那即便之後透過任何製造加工去淨化精萃,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坊間過度延伸,
說法官的意思是大便經過精煉也可食用,這在食品管理的法規下,根本是不可能成立的命
題。
如果原料有問題,即便精煉後檢驗合格也不可食用
食品安全法規的立場是,如果你使用的原料有問題,即便你可以證明,精煉後的油品驗不
出來那些有害物質,也不可以食用。
原因很簡單,因為檢驗是採取負面表列,我們假設你在原料來源正常的情況下,設定一些
檢驗標準。即便這些檢驗項目合格,仍然有可能在你的原料中,有一些我們根本沒想到、
一些根本不應該在正常油品裡面出現的有害物質,那我們當然沒想到要去檢驗這些有害物
質,也就不可能去訂定這個檢驗標準。所以,關鍵是你的原料要先符合我們的標準,我們
才能在這個基礎上,做後續的檢驗規範。
有些坊間說法,認為原料油精製變成飼料油,飼料油可以再精製變成食用油,這是工業用
油(汽油)的概念。這種說法在食品安全這一塊是說不通的。當然,我們都知道,尿經過
精煉也可以變成水,但這只能是在不得已的特殊情況才能使用。如果可以取得正常的油品
原料,那就沒有理由去使用精煉技術從劣質的原料油來製造食用油。
關鍵是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品來源很有問題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CNS規定「食用熬製豬脂」必須經過有關單位認可,使用健康無
病之豬屠體。(這條規定現在已經被更新得更加嚴格了,但在頂新案爆發時已經有此規定
。)因此,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說,應該是越南的大幸福公司要主動提出他的豬隻檢驗合
格證明;並不是像法官採取的立場,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要求檢察官去證明大幸福公司
的豬隻來源有問題。
事實上,根據我當天出庭作證所聞,大幸福公司自己說,他們的豬隻來源是來自「千家萬
戶」。這種豬隻來源如此複雜的公司,我們根本無法得知他是否有使用病死豬(越南是口
蹄疫的疫區); 而在台灣的病死豬,其實是送到化製廠做飼料油的,所以台灣也沒有針對
「病死豬做成豬油原料,再精煉成食用油」這種情況去訂定檢驗標準。
更重要的是,台灣對於豬油原料的規範是很嚴格的,甚至還規定什麼部分才可以用來榨油
;但是越南根本沒有類似的規定。事實上,越南人喜歡吃豬油渣,所以,對越南的大幸福
公司而言,賣給台灣的豬油,其實是越南製作豬油渣的副產品。這種豬油原料在製作豬油
渣的過程中反覆熬煮,就有點像我們夜市回收的回鍋油,都是屬於劣質油,而這種劣質油
,就是他們賣給頂新的食用油原料。
頂新知不知道越南大幸福公司的豬油有問題呢?
頂新肯定知道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有問題。因為頂新內部有考慮過,他們本來打算自己在
越南開廠,顯示他們應該知道大幸福公司的油有問題,但最後不了了之,而且還是持續買
大幸福公司的油。
最重要的是,我們的進口油品有兩道關卡,大幸福公司出口時,就必須做一次檢驗,而頂
新公司收貨點交時,也必須做一次檢驗。那天我在法庭上,看到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大
幸福公司的出口檢驗報告跟頂新公司的進口檢驗報告,兩份報告的差異很大!
比較這兩份檢驗報告時,我發現油的酸價明顯升高,頂新的廠長以「運送儲存問題」辯解
。可是我注意到,不只油的酸價過高,碘價也有了變化。碘價常被用來測定油脂的不飽和
程度,換句話說,碘價根本就不應該在儲運期間有變化。根據我的判斷,這種情況,如果
不是出口檢驗報告造假,就是兩份檢驗報告驗的根本就不是同一批油!頂新廠長自己也是
經驗豐富的人,他看到報告不可能不知道碘價有變化是異常現象,只是我是證人,沒辦法
當庭質疑被告。
頂新獲判無罪,後續影響深遠,法官不可不察!
我已經聽到很多使用頂新油的下游廠商在抱怨,說他們要聯名去告衛福部,因為當初政府
知道頂新油出事後,就立刻勒令他們商品下架,結果現在法院卻判決頂新無罪,那這樣當
初因為商品下架而有所損失的廠商,是不是可以要求政府賠償損失?所以說,頂新被判無
罪後,他的後續影響是很大的。
從食安專家的角度來看,頂新油品出問題這件事情是很嚴重的。因為油性的有害物質難排
出的,回想30多年前食用了被多氯聯苯污染的米糠油之民眾,至今體內仍殘留有此油溶性
的毒素。尤其是那些精製後還未能被去除掉的,更是會對身體造成長期負擔。因此我們在
油品的把關上應該要更加嚴謹。
做為食品安全的學者,我其實真的很痛心,像頂新這樣台灣本土的大公司,竟然這麼忽視
消費者的健康。我覺得法官應該採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立場,以更嚴格的態度審
視頂新的油品原料來源,即便精製後驗不出來有害物質,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料,就已經
是違法了。
作者: t001t (tom)   2015-12-03 09:09:00
會有食品原料法的出現嗎?
作者: MrXD (Mr.XD)   2015-12-03 09:10:00
安全 就請法院團購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2-03 09:13:00
請法官以後吃屎製的渣餅跟尿蒸餾水吧反正精煉後合格就能吃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12-03 09:13:00
法律人表示這個教授敢質疑法官,真是民粹又理盲
作者: mmivmsn (none)   2015-12-03 09:16:00
噓頂新,每個都無罪推定還需要法官嗎?交給我判吧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5-12-03 09:16:00
我都買全新的產品 沒買鼎新的產品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2-03 09:17:00
推,正解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12-03 09:17:00
法律人表示 你們都是民粹!我說的算!我才是真理
作者: mobilx (nowhere to be)   2015-12-03 09:19:00
推 我們強烈的需要國會改革,司法改革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0:00
早說過了,當時我就用這些跟所稱的法律人講,他們說民萃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2-03 09:20:00
說這麼多都沒用啦 又不是醫師告下去就好 自由心證耶~~~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1:00
也不能全怪他們他們是真的不懂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2-03 09:22:00
自由心證沒有不懂甚麼好嗎? 人家有強制力 比耶穌更神好嗎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5-12-03 09:22:00
朕即真理 再吵拖出去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12-03 09:23:00
豬油渣是啥?就是台語講的「豬油粕仔」啦,各位同學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3:00
但最討厭就是不懂裝懂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12-03 09:24:00
越南人炸豬油粕仔剩下來油給頂新精鍊後,當然是善意可食阿,不要在無腦反智惹好嗎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4:00
上次有人能科學專業文要打我臉最後打自己跟法官臉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12-03 09:29:00
高調一下
作者: ritanini (就是那個光)   2015-12-03 09:35:00
炸豬油時本就有豬油渣,你硬要說越南人愛吃豬油渣所以把剩下的豬油賣給頂新好有道理喔!
作者: tomjanyan (小湯)   2015-12-03 09:38:00
麻煩一人一屎尿,精鋉食物送給彰化法院及地檢署吃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2-03 09:40:00
法官大神會說,你證據不夠,我審案很嚴謹,無罪,結案,最後再補一句:都是檢方的錯臉皮厚的人,你說什麼,他都不在意的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03 09:44:00
推,專業好文。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5-12-03 09:47:00
推,專業好文,長知識
作者: w76530   2015-12-03 09:47:00
法律人:你懂法律嗎?又一個沒讀法律的民粹教授
作者: mopigou (mopi)   2015-12-03 09:51:00
我法官就是神,凡人閉嘴吃餿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5-12-03 10:02:00
作者: higan (暱稱剛好七個字)   2015-12-03 10:09:00
推 上課有讀這個作者寫的書
作者: perish1   2015-12-03 10:27:00
作者: JuiMing (( ̄ε(# ̄) #○=(一-一o))   2015-12-03 10:31:00
無限期抵制頂新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12-03 10:43:00
頂新幹你娘 恐龍法官吃屎去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2-03 10:46:00
法官就是無視15條才群情激奮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5-12-03 10:47:00
其實檢查官是氣到退休的?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12-03 10:48:00
作者: Louis5213 (slash5213)   2015-12-03 10:50:00
作者: Pessoaa (一個普通人 應該吧 = =)   2015-12-03 10:53:00
我是法官,自由心證,不爽?關我屁事~~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2-03 10:55:00
法律人:我就是真理與道路,神的裁罰不容質疑。
作者: givar (....)   2015-12-03 10:56:00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2-03 11:00:00
恐龍尚未絕種, 去法院就可以看到很多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5-12-03 11:11:00
法官還是無視啦!受了那麼多小朋友、黑的就是要講成白的!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12-03 11:13:00
法官欸 高尚的天龍人種怎麼會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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