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前拍「微笑照片」 辣妹告性侵法官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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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甘姓男子在夜店結識一名女子,2人轉戰賓館開房間,不料,甘男完事後被辣妹提
告性侵,台北地檢署昨將甘男不起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甘男今年4月與辣妹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MYST結識,兩人
看對眼,隨即轉戰開房間,甘男友人陪同兩人,以手機拍下辣妹躺床「諂媚微笑」的照片
後才離開,甘男即與辣妹2度發生性關係。隔天一早,甘男先行離去,賓館櫃台人員曾3度
詢問辣妹是否要退房,辣妹都稱「等一下」,直到第3次才稱遭甘男性侵。台北地檢署根
據甘男友人提供照片,認為此案只有辣妹的片面指述,昨將甘男不起訴。(即時新聞中心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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