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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名嘴劉駿耀下流 張大春判罰3千確定
作家張大春不滿名嘴劉駿耀嘲諷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禁食,在臉書批廣播主持人「下流」
,一審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公然侮辱,改判張大春罰新台幣3000元確定。
全案緣於劉駿耀在去年4月29日在電台節目談論林 義雄為反核禁食一事,當時收聽並開車
的張大春因生氣 ,立即停車在路邊上臉書張貼文章,指廣播主持人「下 流」等語,劉到
張的臉書留言回嗆「....下流留下自用 」;張大春又以「下流胚」、「腦子裡裝屎」回
轟。劉駿耀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張大春。
一審法院今年8月間認為,劉駿耀評論林義雄反核靜坐時多在嘻笑,並以粗俗言語消遣林
義雄。張大春是對此進行評論,並非毫無依據、無端謾罵、嘲笑,雖然內容不妥、使人感
覺不快,但未逾越合理表達意見範圍 ,也沒有影響劉駿耀的人格評價,因此判決張大春
無罪 。
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兩造曾出庭激辯,張大春當時強調張貼文章未指明劉
男,且可受公評;劉男則說,對方影射廣播主持人,「廣播人都知道是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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