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大家從最近的軍宅案都知道,當初很多付不起眷村改建宅頭款的榮民們,
: 結果拿了權利金或補償金就只能去內湖南港或中和置產 那些都是艱苦人住的地方
: 所以這樣大買艱苦人居住區域土地,在社會觀感不好,跟王如玄買艱苦榮民的軍宅一樣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F0140013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公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05 日
不知道民國 77 年能有多少 "付不起眷村改建宅頭款的榮民們" ?
當年的內湖南港或中和置產的"艱苦人"是從那些眷村改建被趕到這裡的?
麻煩"古美門"律師解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