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頂秒買秒退 陳長文:政府不應鼓勵
中時電子報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消費者為了「滅頂」,近來對頂新旗下味全出品的林鳳營鮮奶發動「秒買秒退」,
對此,理律法律事務所長陳長文直言,他很不以為然,也不應該被鼓勵。
他說,這是非常不好的行為模式,不但破壞了消費者與企業原有的互信、默契,也
破壞了通路提供便利的正面價值,而「秒買秒退」很明顯的對通路廠商是非常不公
平。
陳長文也因此對行政院的「尊重但並非默許」的態度指出,「尊重」是立場,「並
非默許」則是不贊成,但也沒有說是反對,政院可以說得更清楚且不應該鼓勵。
頂新事件,他直說,其實是很好的教育全國人民法律教育的機會,政院應該更為明
確的告訴消費者應回歸原有互信與互動的模式。
陳長文說,「秒買秒退」不是規矩的作法,是有些人因對頂新存有情緒的作為,就
像是在網路上按個「讚」或「遜」,甚至是以匿名發表惡評後,就隱形不見人影的
作法,而網路任何人都可隨意留言的情形,已在社會上出現各種負面影響下,「秒
買秒退」實不應被鼓勵。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12000059-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