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eric (阿剛)》之銘言:
: ※ 引述《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之銘言:
: : ※ 引述《oasisrose (life goes on)》之銘言:
: : : 轉自FB 「要求台大開除虐貓犯學籍聲援」頁面
: : :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685759241661381/
: : : 重開公開活動了,
: : : 麻煩大家
: : : 剛剛與王嫻如老師(台大澳生活話掐死橘貓事件的當事法籍女老師)通電話,
: : : 告知兇手可能已買好機票要跑了,
: : : 王老師說已經按鈴控告申請限制出境,但這幾天是假日,
: : : 不管有沒有裁定/兇手是否逃走,
: : :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6-01-02 08:43:00
奇怪+1 目前法律怎麼罰就怎麼處理就好 其他都是沒必要而且已經有學術研究指出虐待動物跟殺人關聯性不大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6-01-02 08:44:00
不要再拿這種可笑的理由來說了
台灣少得起一個台大的嗎= =? 亂連結去看看台大的貢獻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1-02 08:47:00
真的就法律說什麼就怎樣吧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6-01-02 08:48:00殺貓狗會不會殺人不知道,但他該學會"負責"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6-01-02 08:50:00我可不覺得德國那個動物權入憲的行為有什麼好學的XD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6-01-02 08:51:00
美國可以合法購買槍枝 要不要學? 荷蘭可以吸大麻要不要學? 只會拿國外來救援 沒有自己的論述?德國貓狗入憲 好棒棒 所以我們可以公審他喔?
作者:
Urgot (烏爾加特)
2016-01-02 08:56:00推,整件事搞得跟殺人一樣,沒必要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1-02 09:17:00德國獵人還可以合法捕殺流浪貓狗咧...
作者: sthelse 2016-01-02 10:09:00
有沒有嫌別人小題大作,自己卻回一篇的八卦?自己也沒去堵魏家卻只會指責別人怎麼不去堵魏家的八卦?
支持,現行法律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就好,限制出境很可笑
作者:
Naong (厭世小糞青)
2016-01-02 11:31:00你可以推文
作者:
chiz2 (chiz2)
2016-01-02 11:33:00護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