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本就屬意臺中設為臺灣府城
光緒七年(1881年),福建巡撫岑毓英便感到臺灣中路防衛不足,便命按察使銜分巡臺灣
兵備道劉璈調查彰化一帶,之後劉璈贊成將巡道調往中路,並建議選擇貓霧拺、上橋頭、
下橋頭或烏日莊等地擇一建城。之後到了光緒十三年(1887年)劉銘傳來臺勘察後,確定
選擇橋仔頭作為省會,亦為臺灣府府治所在,周圍改為臺灣縣,而原臺灣府與臺灣縣則改
成臺南府安平縣[1]。
省城的範圍在頂橋仔頭到東大墩一帶,包含了三分之一的東大墩街,另外也涵蓋了整條新
莊仔街並至旱溪西側為止。而在土地方面,東邊原為仕紳吳鸞旂所有,南邊與考棚東南邊
的地原屬霧峰林家,城中央原屬樹仔腳林家的地,而城北與西門外則是之前被抄收的地,
面積共計約為375甲6分。築城工程自光緒十五年(1889年)八月始,由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黃承乙監造、吳鸞旂為總理,工人則主要來自兵勇,另外還有從上海招募來的50名木工與
泥水匠師。築城費用共21萬5000銀兩[註 1],由彰化、苗栗、雲林、臺灣四縣的經費分攤
。然而城尚未築完,便於光緒十七年(1891年)二月停工,而接任劉銘傳的邵友濂更是在
光緒二十年(1894年)二月將省會移到臺北府,之後因經費不足,直到乙未割臺時城池仍
處於未完工狀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