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
本魯是ptt新手,請大家鞭小力一點= =
這次地震震出了很多台灣建設公司不為人知的一面,包括:沙拉油桶(921時就檢討過了)
,一案建啇,bla bla…的,也看到很多大大精采的分享, 本魯有些疑問想要請教大家。
1.台灣地小可是卻有很多建商拼命蓋房子,主因之一民宅是有土斯有財的觀念,需求量大
供給就源源不斷了。另外, 當台灣的電子業利潤還在保三保四保五間努力的時候,聽說
建設公司的利潤是以倍數計算的。甚至某知名公司華x有3至4倍,簡直嚇死人。
建商推案的成本不外乎:土地取得,建築成本,行銷,人事管理,銀行利息,“疏通費用
”…還有其他的嗎?
2.曾聽建設公司的採購經理說過,建築成本概算約一坪6-15萬,依地區不同而有所差別,
而且幾乎不會超過這個區間。但房價還是一直漲啊,小魯能想到的是因為土地取得成本增
加,所以房價跟著飊,只是因為這樣嗎?
ps.聽聞某上市工程公司,承包集合住宅的營建工程案件,利潤介於2-6%,這也是為何營
造廠到後來都要自己推案的原因之一。
3.民國85年台北縣汐止區的林肯大郡案,據說該建商之後也另起爐灶還不斷推新案。台灣
的一案建商多如牛毛, 移交管委會後就撤銷公司,連保固也免了,出事情住戶求償無門
,建商口袋麥可麥可,這現象無法約束嗎?
4. 虛設的把關制度。本魯試想自己是台北縣政府建設局的科員,一方面要面對審不完的
圖跑不完的工地;二方面看著長官前輩吃香喝辣每天過爽爽,如果不配合還會被排擠。也
因此形成了複雜的政商關係。趙先生也承認賄賂,由上而下打通關節,這一點有解嗎!?
5. 建商取得土地後就可以跟銀行貸款,所以建築成本幾乎都是貸款借來的,建商僅需要
付利息錢,等到開賣之後再拿住戶的錢去付銀行,聽起來買空賣空的生意。建商,官員,
銀行,形成黃金三角,利益共享?
6.沙拉油桶或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應該是不需要再討論了,不管是不是裝飾性的結構都
不該使用,因為這些並不是建材。
台灣位處地震帶房子卻這樣蓋,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台南的維冠大樓不會是個案,尚未
出事只是運氣比較好。這陣子媒體煞有其事地熱烈討論,但相信一個月後再也不會有人提
起沙拉油桶這件事。
願死者安息,生者平安。
純討論,理性勿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