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專業, 誰就有指揮權」
是這樣嗎?
我外行啦,但是看到這觀念我下意識覺得很奇怪。
救災主要是由政府透過公權力,來調度協調所有可用資源和負全責,
如果處理不好,國人追究責任的對象是政府,
指揮權若交由民間單位,請問事後發現有處理不當,民間單位能扛責嗎?
若民間主導下做錯了,最後卻由政府扛責,不奇怪嗎?
即便民間的經驗和專業度比政府的好,
也應該是在政府單位的統轄整合下進行才是,
政府可以在組織管理上跟民間協調好後,做適當授權給民間單位,
但應該不是因此就將指揮權交給民間,
所以指揮權該給誰,應該是看誰負全責,誰有公權力,
不是看誰專業就給誰,畢竟有責任問題。
這是我的理解,如果有錯,再請比較專業的鄉民糾正。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這件事的本質就是, 誰應該要拿到指揮權
: 事情其實很簡單,
: 誰專業, 誰就有指揮權
: 我們來看看消防局平常的業務是甚麼?
: 不外打火, 救護(協助民眾就醫), 宣導, 寵物安置, 大規模天然災害的救援,
: 做做裝備保養的假資料
: 等等等
: 整個看起來, 大規模天然災害的救援, 其實佔很小的一部分 (日常時間都被
: 其他庶務性工作給分割了),
: 所以專業程度自然不如搜救總隊
: 專業不足, 卻死巴著指揮權不放,...
: 一看就知道台南市錯了, 錯的荒唐
: ps: 消防局日常演練(比如說我們隔壁那間),也是以打火為主,
: 根本很少再演練搜救受困民眾
: 從常訓的內容就知道, 搜救受困民眾, 誰的專業度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