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redith001 (立志成為肥宅王 ̄▽ ̄)》之銘言:
: 警方調查,死者吳姓女子(47歲),在行人號誌燈為紅燈時,穿越大同路二段與建成路口的
: 斑馬線,遭何男(32歲)駕駛的轎車撞飛,警方調出何男車上行車紀錄器發現,何男在大同
: 路二段往基隆方向行駛,大同路2段與建成路口的燈號為綠燈,因此初步判斷,吳女應是
: 違規穿越馬路,警方對何男酒測也未測出酒精濃度,警方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何男
: 移送法辦。
騎車時,最驚險的情況就是行人穿越馬路的時候,完全沒有在看車子。
(最近遇到一些摩托車起步時也不看車子,先上路再說,也很恐怖,
好像大家都要讓他,不讓的人,是自己危險)
親耳聽過一個人說:
「過馬路的時候不要看車子,他(駕駛)就會讓你了。」
各位,三寶就是這麼來的,三寶之間就是這樣互相教戰守則的。
目的就是要搶一個優先權,只要我不看你,就表示我不知道你在那裏,
你就是要讓我,不然你就有危險。
這個風氣到底要不要端正? 法官,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