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錯也不再居民啦,到底問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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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這三個方案不夠好!!!
市府:哪裡不好?
居民:容積率、安置補償
市府:所以不是開發方向問題囉
現在我們先選個開方發向好不好?
居民:不要啦,三個都垃圾啦
都是圖利財團啦
市府:那是怎樣做才會滿意?
居民:容積率解除上限、要每個人有房子住啦
市府:160%容積率已經上限
何況都是低開發量體怎麼圖利財團?...
補償方案盡量滿足每個居民
我們想過四種可能...
居民:補償方案都條件太嚴苛了啦
什麼一間房子要有獨立出入口、廁所、廚房
沒有考慮到居民感受啦
(沒有廁所、廚房的建物,跟倉庫有什麼兩樣?
甚至沒有獨立出入口...)
議員:對啦,市政府怎麼可以這樣
我們一直強調安置、安置、再安置啦
市政府今天的安置方案,可以再好一點啦
居民:市府應該弄特別條例照顧我們居民
議員:沒錯,弄個特別條例來好好照顧居民
市府:可是當初就是特別條例死在議會...
議員:那你先送啊,不過再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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