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新聞內容:
憲兵指揮部指出,依法完成取證後,當日21時14分魏姓民人即配合至憲兵隊接受偵詢;憲
兵隊於21時34分開立扣押物品收據後請回,取證全程執行錄影(音)蒐證。
好喔,所以說21點14分從家中動身、
21點34分就已經完成偵詢,前往憲兵隊加偵詢時間共計20分整。
然後返家花了將近兩小時
這 你 信 ???
※ 引述《choco7 (巧克七男孩)》之銘言:
: ettoday
: 偵訊到半夜12點才讓回家?國防部:是他家比較遠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07/658367.htm
: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 針對憲兵指揮部遭指控違法搜索一事,國防部在7日上午8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指出,
: 當時是魏姓男子自己開門讓同仁進屋,再自行從防潮箱中將東西拿出交給調查官,而且也
: 沒有將人留在偵訊室直到半夜12時才讓他回家。
: 魏姓網友在PTT上PO文爆料,自己的父親因為販賣白色恐怖時期文獻,遭憲兵帶回偵訊室
: 偵訊,家中也遭到搜索,父親更是直到半夜12時許才返家,「當時爸爸還以為自己永遠都
: 不能回家了。」
: 對此,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提到,對於魏男家屬指稱他們將人帶回偵訊直到半夜是一場
: 誤會,當日晚間9時40分做完筆錄後就當場開立三聯單,魏男也在晚間10時07分左右離開
: 走出憲兵隊大門,「只是因為家住得比較遠所以才會產生時間差。」
: 另外,馮毅也指出,當時是魏男同意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又開門讓同仁入內,還自
: 己從防潮箱拿出東西交給憲兵隊的調查官,軍方並沒有實質的搜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