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原po的觀點和下大雨就可以排放有毒廢水,
或是與之前某教授說毒不死所以吃一兩口無妨有甚麼不同?
究竟下雨的規則是突然10000g的雨水沖刷下來,
還是前五分鐘會析出足夠毒性殺死周遭植被,之後的9000g才開始稀釋毒性?
用單純化學實驗的方式看待環境毒物,
強酸強鹼或許與過量的水混和後毒性下降,但是傳遞錯誤的態度,
未來面對多環芳香烴、HF、多氯聯苯、金屬鹽,還有許多PPB級就能造成長遠損害的藥物,
就會造成難以估算的環境破壞甚至是生命的影響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後面無止盡跳針
: 簡單舉例來說
: 雖然大家都知道氫氧化鈉是強鹼,但1g的氫氧化鈉丟到100g的水中
: 以及1g的氫氧化鈉丟到10000g的水中,測量出來的pH值是不一樣的
: 所以影響大不大,這終究要看溶出情況
: 但這立委大概以為不管多少水只要一碰到有加爐碴的建材,立刻就會變成強酸強鹼了
: 而廢棄物雖然可用設定好的方式去測量出定量水溶液的pH值
: 但這跟被雨沖刷後所得到的水溶液根本就不一樣,豈能相提並論
: 看完全文
: 昨晚在那邊跳針固體有pH值,跟用NIEA母法努力幫立委護航的人
: .......................有沒有覺得臉痛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