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魯蛇小妹)》之銘言:
: 這是站方提供個資懶人包
: 文章代碼#1MziZq4d 由法務站長LLsolo回文
: 不過以上這篇不重要 不用看了
: 文章代碼#1MzjHC5b 由法務站長LLsolo回文
: LLsolo提到
: "不給會怎樣呢"
: "根據349條,要不就是ptt被罰錢,要不就是強制處分。"
: 譯:先用349嚇嚇你
: 文章代碼#1Mzk4_tD 由法務站長longbow2回文
: longbow2提到
: "PTT 是一個資訊平台,"
: "即使我不認為我們依據法院函文提供資料有甚麼不對,"
: "但還是覺得值得討論。"
: 譯:意思是法院函文無強制效力 也就是站方違反站方原則提供個資
: 從值得討論這四個字大家心裡就有底了
: 好啦 如果是有強制效力文件 請站方提出自清
: 接著看看349寫甚麼
: 文章代碼#1MzjoigF 由smallpuma鄉民提供
: 民訴第349條(第三人不從提出文書命令之制裁)站方會被罰錢
: 讓我們看一下民訴第349條
: 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 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
: 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 第五款之文書內容,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如予公開有致該當事人
: 或第三人受重大損害之虞者,當事人得拒絕提出。
: 譯:站方完全有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個資
: 甚至還可以用347做裁定前的陳述
: 民訴第347條(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之裁定)
: 法院認應證之事實重要且舉證人之聲請正當者
: 應以裁定命第三人提出文書或定由舉證人提出文書之期間。
: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該第三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總結
: 1.站方根據344條 完全有正當理由因危及第三人之隱 拒絕提供個資
: 2.站方完全沒表明是否有用344條拒絕提供(站務longbow2講的應該算表明了啦)
: 3.假設拒絕理由不正當(基本不可能 好笑的是大概沒拒絕就給了)
: 爾後判決結果被告無罪 站方要如何對被公布個資的使用者負責?
: 4.意思是現在只要給你公文叫給你個資 就有可能被提供個資囉~
: 以後爆料的注意個人安全了 艦艇阿甚麼的 還是想舔妹妹的 自己小心了
: 5.站方完全沒保護個資力量 請即刻刪除所有人個資 並且更改註冊方式以及站規
: 6.法務站長LLsolo在#1MzjHC5b這篇說
: "大家以前覺得超越憲法很扯,不可能要ptt超越法院。"
: 那 抓穩了~ 從今天開始 批踢踢要超越司法囉~
整起事件要重頭看起
首先 版友在黑店版PO文靠北店家爛
然後店家不爽 告版友 那版友有被判刑了嗎?
假設版友是惡意攻擊店家的 那活該被告 大家也沒必要幫他 只提供他的個資
那如果版友只是陳述事實呢? 在法律上店家還沒算贏
那批踢踢應該沒必要提供任何協助才對 因為這位版友不是罪犯 是受法律保護的國民
大家討論的很像都是二分法說 批踢踢提供個資這件事錯與對
實際上應該討論案件本身
假設今天是連續殺人犯呢 批踢踢協助司法 大家應該都雙手贊成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