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就像是幫黑道走完程序!台北市強推公辦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6-03-28 10:43:19
風傳媒
QQ可惡 連錢建榮法官都變成柯黑了
2.完整新聞標題:
就像是幫黑道走完程序!」台北市強推公辦都更三大疑點引爭議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政府22日大張旗鼓通過《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除了允許民辦都更「轉軌」
變為公辦都更,更祭出「代拆」絕招,希望加速都市更新。辦法一出,除了引來公民團體
怒批北市府又要重演文林苑強拆爭議,就連法界人士也看不下去,質疑為何辦法不需議會
監督、市府又能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爭議?
疑點一:為什麼新辦法不用經過議會同意?
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24日找來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律師詹順貴、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
榮、戴秀雄等人,討論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的適法性問題。錢建榮指出,依《地方制度法》
規定,若一件事會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的權利義務,就必須要藉自治條
例訂定相關規則。北市的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中,8+2的旗艦計畫明顯限制居民權力,創設
搬遷義務,理應需要由議員代民眾發聲,但北市竟以「辦法」形式迴避。此外,公辦都更
辦法明顯越權,但北市竟沒有任何一個議員表示意見,也讓錢建榮諷「這大概突顯我們議
員的素質」。
北市府雖搬出《都更條例》第9條、指直轄市可自做公辦都更,但錢建榮強調,依法北市
府所有公辦都更案還是要符合都更條例,而不是全依自己新訂的公辦都更辦法。錢建榮說
,依組織法跟作用法二分原則,議會要先通過法律、讓行政部門依法管理。理論上北市府
能不通過議會就制定的只有職權命令,並僅能規範細節、技術性事項。也就是說,北市府
除非獲自治條例授權,否則都必須回歸母法或自治條例,不可以由行政部門創設新的權力

疑點二:北市府球員兼裁判、自己核准自己拆?
錢建榮指出,北市公辦都更辦法援引《都更條例》第9條規定,但仍會走第10、11條、也
就是民辦都更的相關程序,意即公辦都更在面對不同意戶時,也可能走上代拆一途。錢建
榮認為,姑且不論都更條例的代拆條款已嚴重違憲,過去實施者本來得向市府申請代拆、
市府還有否決權,如今公辦都更是市府自行決定更新範圍、事業計畫、又自己判定可以拆
,無異於架空法院執行處權限,「不叫徵收,是爭收!」
此外,被拆除戶的補償方面,錢建榮表示,都更的權變機制往往是「先拆再補」,也就是
實施者向市府申請拆除時,不一定要先補償被拆遷戶。儘管《都更條例》中有明定實施者
可以先請政府徵收,也就是先補償、再拆除,但往往沒有人會採取這個手段,一般實施者
也多會在拆除後才評定賠償金額。若同樣的原則套用在公辦都更上,市府身兼查定和核定
賠償金的角色,「無異與虎謀皮」。錢建榮舉例,大埔張藥房當年被拆除後,苗栗縣政府
公布補償金額,竟然和苗栗縣政府代拆費用一毛不差。日後若市府也採類似手段,其中究
竟誰能為住戶把關?
疑點三:如何認定公辦都更的公益性?
柯文哲市府公布的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中,民辦都更若無法推展,可以轉為公辦都更、由北
市府接手。但戴秀雄質疑,一件民辦都更從頭到尾依《都更條例》第10、11條辦理,為何
只要經過公證,就會改成適用第9條的公辦都更?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講師王章凱
也說,民辦都更只要經政府協調就變公辦都更,「那是否經公證結婚的離婚官司也可以申
請國賠?」
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時曾說,建商辦的都更他不會拆,「又不是黑道」。如今建商辦的都
更市府卻可以接手,讓詹順貴擔憂,日後民辦都更變公辦,形同柯文哲要接手建商做不下
去的案子、幫「黑道」走完都更程序。詹順貴指出,北市府這次推出的4類公辦都更,除
了八+二旗艦計畫,其餘都是接手民間做到一半的案子,但如今卻還看不到市府判定接手
的標準為何,「未來將如何維持公辦都更的公益性?」徐世榮也說,公益性很難量化,即
使負責處理爭議的專案小組成員是專業人士,「但也要看他們有沒有良心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93611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3-28 10:43:00
蚵粉上工啦
作者: kisweet999 (淘氣喵)   2016-03-28 10:44:00
臭柯黑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6-03-28 10:45:00
早知就投我勝文公子。
作者: ttcml (三三)   2016-03-28 10:45:00
永春那塊就剩一戶了,快拆好嗎
作者: rocf117 (你腳骨甘有這軟Q?)   2016-03-28 10:46:00
市長加油 盡快都更 地震來真的太危險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6-03-28 10:46:00
勝文就中資財團都更了啦 傻傻的
作者: postit (擁有秘密是快樂的事)   2016-03-28 10:48:00
勝文不會漲悠遊卡費用,勝文不會漲公車票價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3-28 10:49:00
郝龍斌2.0沒在怕啦
作者: mkiWang (mkiWang)   2016-03-28 10:49:00
好像滿多法學人士在罵這個辦法的
作者: sionxp ( )   2016-03-28 10:51:00
柯P 最熟共產黨了 不意外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16-03-28 10:53:00
這本來就是柯的選前政見,柯黑現在崩潰會不會太晚
作者: brepus (brepus)   2016-03-28 10:54:00
這件事要快又要強拆最好的解套就是降低財團獲利%數 讓都更的人獲利 提高意願與市府正當性 而不能因為柯本人很想解決市民問題而合理化強拆 否則我寧願擺爛 反正市民自己要承擔 只是我覺得要是有地震就囧了 越快都更越好 所以市長快喬條件吧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03-28 10:55:00
brepus 說的有道理, 但財團不賺錢的話都更根本不會成立拿捏中間的平衡蠻微妙的也許有市場機制的話會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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