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北投女童割喉案檢察官:非法正義恐成唯一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6-03-29 12:13:47
※ 引述《wush (wush)》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329/826860/%E5%8C%
: 97%E6%8A%95%E5%A5%B3%E7%AB%A5%E5%89%B2%E5%96%89%E6%A1%88%E6%AA%A2%E5%AF%9F%E5%A
: E%98%EF%BC%9A%E9%9D%9E%E6%B3%95%E6%AD%A3%E7%BE%A9%E6%81%90%E6%88%90%E5%94%AF%E4
: %B8%80%E6%89%8B%E6%AE%B5
: 北市內湖4歲女童昨當街遭隨機斬首,震驚社會,去年偵辦北投女童割喉案的士林地檢署檢
: 察官翁偉倫,昨痛心在臉書痛批法官濫用《兩公約》,一再對這類案件輕判,「只要法院(
: 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他
: 文末並跳脫檢察官身分,以一名父親的角色指出,因為知道判決結果會相同,司法程序已
: 不具意義,認為被告最好讓民眾當街打死,他直言,若再這樣下去,恐讓民眾自力救濟,
: 讓非法正義成為實現正義的唯一手段。
: 去年5月龔姓男子潛入北投國小女廁,隨機對8歲女童割喉導致女童慘死,當時偵辦此案的
: 翁偉倫,因也有兩名愛女,相驗女童遺體時,看到女童慘狀一度忍不住掉淚,默許一定要
: 為女童伸張正義。該案於去年7月起訴時,翁偉倫建請法院判龔男死刑,孰料法院今年2月
: 一審卻以《兩公約》要求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且龔男治療後有教化可能,僅判龔男無
: 期徒刑。
: 昨內湖女童慘案發生後,與妻女正巧赴日旅遊的翁偉倫得知又有幼童遭隨機殺害,痛心在
: 臉書發文,「在日本第一時間從記者朋友那得知這一則新聞時,憤怒激動到說不出話」,
: 「為何這類事件永無停止的一日?」他痛批,「法官一再考量的是被告的教化可能性,但
: 《刑法》的另一種對社會教示的意義在那呢。」
: 他痛批,「北投案,醫師已經明確的表示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況是完全與正常人一樣,
: 而法官卻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兩公約可以這樣用,那平常患有
: 失眠相關的症狀,是不是可以解釋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 他沉痛呼籲,「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
: 的在我們身邊發生。」他於文末並跳脫檢察官的職業,「以身為父親的角色,因為知道法
: 官的判決會相同,這個司法程序已不具意義,它們最好讓憤怒的民眾當街打死。這個社會
: 再這樣走下去,自力救濟已在所難免,非法的正義,將成實現正義的唯一手段。」
: 以下為翁偉倫臉書全文:
: 在日本第一時間從記者朋友那得知這一則新聞時,憤怒激動到說不出話來。為何這類事件
: 永無停止的一日,法官一再考量的是被告的教化可能性,但刑法的另一種對社會教示的意
: 義在那呢。北投案,醫師已經明確的表示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況是完全與正常人一樣,
: 而法官卻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兩公約可以這樣用,那平常患有
: 失眠相關的症狀,是不是可以解釋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 好多人在問我對昨日這一事件的看法,我的看法很簡單,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
: 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若跳脫自己的職業,以身
: 為父親的角色,因為知道法官的判決會相同,這個司法程序已不具意義,它們最好讓憤怒
: 的民眾當街打死。這個社會再這樣走下去,自力救濟已在所難免,非法的正義,將成實現
: 正義的唯一手段。
這我知道
我其實覺得死刑解決不了問題 但死刑的實質意義是大快人心覺得正義伸張
姑且不論民眾這樣的觀點是對是錯
若廢死論點 是死刑無法預防犯罪
若這前提之下 要讓民眾願意接受廢死就必須提出 能預防犯罪的替代方案
這樣才能有效說服大眾接受廢死 杜悠悠之口
不然只談社會家庭的制度去作最根本的預防等論調 其實對普羅大眾來講太慢且不切實際
再者 這些社會與家庭與教育的改善本就是不管有沒有死刑罰責都要作的事
我認為 對死刑的有無的探討 毫無相干
其實我對死刑有無其實毫無興趣 因為台灣司法制度根本就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優先改善
此外 法官近年吃素的很多 有爭議證據不足的基本上不敢判死 冤死案例可以說大幅下滑
所以 我是覺得台灣的司法改革要先進行 例如修法把販毒 作消波塊 酒駕罰責提高
然後再來討論廢死與否比較有意義
我覺得廢死團體最無力的地方是 他們意圖取代死刑的最高罰責 不夠不人性
這樣根本沒有戰力去說服支持死刑的人
所以我提供一個範本 希望廢死團體能夠參考
若廢除死刑 我認為最高刑責 可以判無期終生不得假釋
為了讓民眾不要花太多錢養他 可以作一些省錢的設定
食 : 飲食上只能吃監獄自己眾的蔬菜 水煮加鹽就好
至於肉類可以吃其他受刑人 上一餐沒吃完的 但還是要進量挑完整的給他吃就是
衣 : 出獄的更生人的二手衣與內褲
住 : 空間不該浪費 大概2 x 2 m 且不能放風 才能提供反省的環境
此外不能有窗戶 免得吹風感冒浪費醫療成本
因為他終生都不能離開這環境 所以要備有2 x 1m大小的浴廁空間
蓮蓬頭放馬桶上方 因有蓮蓬頭所以不需洗手台 為了省水 一周只能洗一次
所以蓮蓬頭是一周才有一個時段有水
行 : 房間內繞圈圈
育 : 可提供除了可蘭經以外的經書供閱讀 一生只能選三本
樂 : 提供一條繩子 牢房頂端 有一個橫桿一張椅子
關進去某天囚犯受不瞭要輕生時 就可以拿繩子繞過橫桿上吊
就以為自己能到西方極樂世界
但上吊一分鐘後 橫桿有sensor要自動解開 免得囚犯真的死亡
然後放出請馬總統預錄好的聲音廣播 說 "XXX(囚犯名) 你能憋氣一分鐘 真不簡單"
反正只要 囚犯受不了 想自殺就可以在這樣進行一次
集滿10次可以換 馬總統泳裝簽名照一張 (連結我就不放了)
集滿30次可以換 馬總統真人版型右手充氣模型一個
希望這樣的刑罰 可以取代死刑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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