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xes (小學高裁生)》之銘言:
: ※ 引述《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之銘言:
: : 你不明白 所謂"把大家拉進自己的地獄"的意思
: 裡?
: : 他那套噁心的遊戲規則叫做地獄
: : 如果你宰了他 你就輸了 就是一臉敗象
: : 湯師爺說得好 殺人誅心 殺人誅心 殺人誅心呀
: : 你要的是否定它整個存在 不能讓他的醜行與謬論撼動現代文明
: : 誅心以後 殺不殺其實不重要了
: : 這是我對絕歌這本書的認知
: 想請問有研究的鄉民
: 現代文明和法律離應報越來越遠
: 我們不再講以牙還牙
: 不再講有仇必報( 有追溯期
: 甚至刑期的長短要考量監獄容納多少人
: 但社會大部分人的基本價值都認為
: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 這可能是應報裡最核心最嚴重
: 大眾感情最強烈的價值
: 如果法律背離了大眾的感情不被支持
: 要如何闡釋他的正當性?
: 如果法律在民意以外有更高的價值要保護
: 模糊的憲法甚至自然法可以做出明確的解答嗎
: 還是只代表闡述者主觀的價值?
: 而且在廢死反廢死的論戰中
: 兩方耗費了太多的時間力氣找不到共識
: 反而應該有共識的
: 做好預防、根本從結構性上解決問題
: 如何做這些政策卻很少人討論
: 當然一方面也是因為這很難大家不懂
: 但如果順著民意
: 同聲譴責應該處死
: 是不是可以更順利的把討論的能量帶到如何改善預防的討論上?
: 而不是在一個個體上把能量都耗完了
: 畢竟如果拯救潛在的加害人和被害人
: 應該比個體更值得討論吧
: (當然也可能會覺得生命是不能用數量衡量的,但確實已經發生的事情我們能作的事情比
: 較少)
我回一下好了,我的廢死論點比較從法理學的角度出發,
當然跟廢死盟的人不一樣(他們的核心成員好像沒有學法理學的)
我們法理學有兩大派系,以前是自然法學派,自然法學
比較強調法律跟道德(要說是基督教義也行)有關,因此殺人者死,偷盜者切手,
主張法律偏離道德就不行,在二次大戰戰後的紐倫堡大審時
當時納粹德國的法官依當時法律作的判決,戰後被認為是不合(自然)法的。
可是到了二戰以後,純粹法學派興起
它強調法律就是一套「規則」,這套規則不見得要跟道德相符合
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演變,主要是因為現代法律的龐大與複雜
除了刑法以外,大部分的法律只是「規則」不涉及道德評價問題
比方說,在有的國家,駕駛開車必須左駕,而有的國家則是右駕
在左駕的國家右駕,就會被處罰。
但是左駕跟右駕有價值判斷的問題嗎? 沒有,只是為了社會整體秩序
制定的規則而已。
機車要走外車道不能走內車道,為何? 只是規則而已
法律就是一套規則,它可能有跟人的道德相符合的地方,也可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