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

作者: hsuans (大豆)   2016-03-30 11:34:54
※ 引述《wxes (小學高裁生)》之銘言:
: ※ 引述《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之銘言:
: : 你不明白 所謂"把大家拉進自己的地獄"的意思
: 裡?
: : 他那套噁心的遊戲規則叫做地獄
: : 如果你宰了他 你就輸了 就是一臉敗象
: : 湯師爺說得好 殺人誅心 殺人誅心 殺人誅心呀
: : 你要的是否定它整個存在 不能讓他的醜行與謬論撼動現代文明
: : 誅心以後 殺不殺其實不重要了
: : 這是我對絕歌這本書的認知
: 想請問有研究的鄉民
: 現代文明和法律離應報越來越遠
: 我們不再講以牙還牙
: 不再講有仇必報( 有追溯期
: 甚至刑期的長短要考量監獄容納多少人
: 但社會大部分人的基本價值都認為
: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 這可能是應報裡最核心最嚴重
: 大眾感情最強烈的價值
: 如果法律背離了大眾的感情不被支持
: 要如何闡釋他的正當性?
: 如果法律在民意以外有更高的價值要保護
: 模糊的憲法甚至自然法可以做出明確的解答嗎
: 還是只代表闡述者主觀的價值?
: 而且在廢死反廢死的論戰中
: 兩方耗費了太多的時間力氣找不到共識
: 反而應該有共識的
: 做好預防、根本從結構性上解決問題
: 如何做這些政策卻很少人討論
: 當然一方面也是因為這很難大家不懂
: 但如果順著民意
: 同聲譴責應該處死
: 是不是可以更順利的把討論的能量帶到如何改善預防的討論上?
: 而不是在一個個體上把能量都耗完了
: 畢竟如果拯救潛在的加害人和被害人
: 應該比個體更值得討論吧
: (當然也可能會覺得生命是不能用數量衡量的,但確實已經發生的事情我們能作的事情比
: 較少)
我回一下好了,我的廢死論點比較從法理學的角度出發,
當然跟廢死盟的人不一樣(他們的核心成員好像沒有學法理學的)
我們法理學有兩大派系,以前是自然法學派,自然法學
比較強調法律跟道德(要說是基督教義也行)有關,因此殺人者死,偷盜者切手,
主張法律偏離道德就不行,在二次大戰戰後的紐倫堡大審時
當時納粹德國的法官依當時法律作的判決,戰後被認為是不合(自然)法的。
可是到了二戰以後,純粹法學派興起
它強調法律就是一套「規則」,這套規則不見得要跟道德相符合
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演變,主要是因為現代法律的龐大與複雜
除了刑法以外,大部分的法律只是「規則」不涉及道德評價問題
比方說,在有的國家,駕駛開車必須左駕,而有的國家則是右駕
在左駕的國家右駕,就會被處罰。
但是左駕跟右駕有價值判斷的問題嗎? 沒有,只是為了社會整體秩序
制定的規則而已。
機車要走外車道不能走內車道,為何? 只是規則而已
法律就是一套規則,它可能有跟人的道德相符合的地方,也可能沒有。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3-30 11:36:00
...辛苦了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16-03-30 11:38:00
終於有篇正常論述說理的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16-03-30 11:39:00
所以這樣不是很好, 每個廢死像你這樣不是很好
作者: burma (安安)   2016-03-30 11:39:00
可惜風向不對會被無視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39:00
推!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40:00
其實真的該廢除死刑,然後放大一般人買兇殺人的管道
作者: watashino (我同學數學很爛)   2016-03-30 11:40:00
講得清楚又有理推!!
作者: bird123450 (山姆四七)   2016-03-30 11:40:00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30 11:41:00
類似的言論蠻多,但只會被無視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3-30 11:41:00
這樣很難解決惡法的問題,也許你可以在形式上的法治國,但實質面不就有所缺憾嗎?
作者: wxes (小學高裁生)   2016-03-30 11:42:00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42:00
以法治國才是重點,法治才是最高價值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3-30 11:42:00
我是覺得實證法學派走到最後反而會使法理學自我滅亡。
作者: THEEAG (食科小光頭)   2016-03-30 11:42:00
死刑與民主那段不認同 獨裁者的死刑用於鏟除異己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3-30 11:43:00
法律體系就是反映社會價值 條文不是憑空生出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44:00
如果覺得制度有問題應該是針對制度討論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03-30 11:44:00
face突破不了國人要有天理循環的價值觀硬撞好幾年.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6-03-30 11:44:00
法學理論不同於數學邏輯與自然邏輯 並非不證自明的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3-30 11:44:00
法律作為社會制度,硬把他單獨抽出來看,不顧法感情。事實上是很滯礙難行的,法本身會失去信任基礎,喪失權威。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6-03-30 11:45:00
我的問題在於 法理學還是由法律學者推導出來的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3-30 11:45:00
原po我跟法理學不熟,說錯別見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30 11:45:00
實證法學背後不是也有一套法理學基礎嗎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46:00
就是要不顧感情,如果感情參與越多,像是這次殺童案跟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16-03-30 11:46:00
3其實也還好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6-03-30 11:46:00
法律走到現在 難道不會太法裡了嗎?缺乏人性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6-03-30 11:46:00
我化工的 法律只因專利緣故學過民法系統 請更別見怪阿
作者: bbo40453 (祐!)   2016-03-30 11:47:00
死刑跟民主有點牽強外其他都不錯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47:00
如果依照感情判斷,殺童就是唯一死刑,殺夫的情有可原應該7年以下。但是這個標準來自輿論跟法官心證這些是完全可以操縱的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雲林戰神哈哈)   2016-03-30 11:48:00
雖然我支持死刑,但還是推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6-03-30 11:49:00
討厭實證法學派給噓,你這樣是創造覺醒公民的武器
作者: whcat   2016-03-30 11:49:00
這才叫有內容! 有邏輯!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雲林戰神哈哈)   2016-03-30 11:50:00
嚇阻力這點我們非常堅持,因為死刑還是對普通人有效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50:00
江國慶案當時全民憤慨結果直接秒殺嚇阻效果之前我就說過了,台灣有兩個白癡跑去走私毒品唯一死刑的泰國走私毒品而且還只為了25000這兩個白癡完全沒有精神病都嚇阻不了死刑能夠嚇阻到誰?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6-03-30 11:53:00
居然還沒有噓~雖然我支持死刑的,但您的文章真好!要推!
作者: w76530   2016-03-30 11:54:00
有案例就等於無嚇阻效果?闖泰國運毒跟台灣比呢?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雲林戰神哈哈)   2016-03-30 11:54:00
所有陪審團要盡快實行,至於腦殘沒藥醫還是算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