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道管條例擬修 挖路減少「補丁」、擴大重鋪

作者: chun0303 (chun)   2016-04-10 09:46:15
聯合報
北市道管條例擬修 挖路減少「補丁」、擴大重鋪
路面「補丁」常遭民眾詬病,為讓馬路鋪設更嚴謹、有一致性,北市府擬修正道路挖掘管
理自治條例,未來管線單位在管制路段開挖,後續鋪路範圍將從原本的頭、尾5公尺,變
成兩個巷道之間距離,減少鋪路「東補西補」的問題。
北市推「路平專案」,希望讓市區道路逐一平整,並管制已鋪好的路3年內不得開挖,但
施工單位因各種因素,再次開挖道路,且僅重鋪該區域,導致柏油馬路「凸」起來,遭民
眾譏諷是「補丁」。
北市目前道路分成兩大類,一是已鋪過、3年內不得再動工的管制路段,另一種是管制時
間已到期的一般路段。
道管中心主任李文芳表示,按規定,緊急狀況才可挖掘管制路段,如地下水管斷裂、瓦斯
外洩等,或其他因素,包括商家業者因營業需求必須開挖馬路。
李文芳舉例,普通的服飾店用電、用水量較少,若改裝成餐飲業,就須加裝大容量水管或
瓦斯管,雖然是管制路段,卻不能不核准,但開挖後的鋪路僅是小區塊,變成大家口中的
「補丁」。
因此北市府擬修法,未來在管制路段開挖,在非緊急狀況下,復舊路段將增加範圍。李文
芳說,過去規定鋪路復舊的範圍是頭、尾各5公尺,如果開挖10公尺的路,僅需鋪20公尺
,未來擬將以「街廓」為基準,鋪路範圍是巷道至巷道,增加鋪路範圍,減少補丁,預估
每次開挖管制道路的復舊需增加10幾萬元成本。
至於非管制道路,道管中心會整合需要挖掘的管線單位,要求統一挖掘,當整條馬路完工
後,就會納入3年內不得開挖規範。
目前北市許多主要幹道皆屬管制道路。李文芳說,道管中心會定期公布哪些路段準備開挖
,修法是希望更多管線單位能加入整合期程,避免後來開挖付出不必要的成本,近期正與
法務局研商,希望今年可以通過執行。
http://udn.com/news/story/6655/1619224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5-04-10 09:46:00
這樣不就要花更多的錢....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4-10 09:46:00
難怪柯屁會被修理,多少人靠舖馬路吃口飯
作者: kitune (狐)   2016-04-10 09:47:00
包商:超爽的,以後可以挖整條路拿更多錢 耶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6-04-10 09:47:00
patch:
作者: KoreaGG (去去武器走)   2016-04-10 09:47:00
廢物政府 連基本的舖路都不會
作者: uku (反轉 )   2016-04-10 09:47:00
圖才有錢鑽呀!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6-04-10 09:48:00
搞錯重點 補丁也是可以很平 看看日本就知道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6-04-10 09:48:00
少舖幾次,擋了多少人的財路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6-04-10 09:48:00
所以是小補丁變成大補丁?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6-04-10 09:48:00
想在管制期內挖~你就給我出錢阿,不然其他人要遷就你?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16-04-10 09:48:00
柯文哲又失言拉
作者: tcen (斐闡孕悅)   2016-04-10 09:49:00
效果好,大家感覺好,多花的錢能負擔,就不是壞事
作者: ex876 (Pencil)   2016-04-10 09:49:00
不是不能挖 而是要整合各單位時間跟回復品質監督
作者: DIDIMIN ( )   2016-04-10 09:49:00
管線共構幾時要落實?
作者: maxdi (:I" )   2016-04-10 09:49:00
統一挖補又跳票了,爛死了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6-04-10 09:50:00
推ㄧ個 亂挖超討厭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4-10 09:50:00
統一挖補後面有阿
作者: maxdi (:I" )   2016-04-10 09:50:00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6-04-10 09:52:00
一年了 你做到了嘛? 這問題從阿扁時代就有了
作者: hools (這裡沒有人)   2016-04-10 09:52:00
有人都不看內文就噓 真棒棒
作者: wisdom   2016-04-10 09:53:00
管線共構才是長久之計,與其要求加大開挖範圍,不如嚴格驗收條件,就算只挖一平方米,回填要填平是沒問題的,只不過現在就是包商隨便填,驗收隨便驗,先把驗收標準確實執行吧。
作者: kimo0211 (提姆)   2016-04-10 09:53:00
臺灣人的素質能比日本嗎?不要再拿日本來自取其辱了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6-04-10 09:55:00
共通管線才是長久 不然都是一直重挖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6-04-10 09:56:00
柯又擋到別人財路
作者: taimu (?)   2016-04-10 09:59:00
也不太算是擋財路吧... 而是 要挖管線的成本增加算 擋到 需要開挖管線 的人的財路 也對啦
作者: buchholiz (lily chou)   2016-04-10 10:01:00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4-10 10:06:00
日本也不是沒有補丁,這技術問題吧!鋪整條還是可能爛路鋪路品質怎麼控管才是問題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6-04-10 10:06:00
日本路超平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6-04-10 10:16:00
阻擋財路?拜託鋪柏油利潤台北市議員立委都不說話?就算統一挖補鋪一鋪還是一樣爛啊?為啥議員立委都不敢講
作者: dakulake (打靠賴)   2016-04-10 10:18:00
聯合報偷用支那用語補丁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4-10 10:19:00
有改跟沒改一樣,現在大多都是用緊急狀況申請XD
作者: jimshow2001   2016-04-10 10:19:00
擋財路?鋪設範圍加長應該是新財源吧
作者: dakulake (打靠賴)   2016-04-10 10:19:00
要講就講修補馬路的修補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4-10 10:20:00
只改成非緊急狀況要全鋪沒多大用處會一塊一塊的都是旁邊建物在接水電瓦斯電信污水處理旁邊建物營業需求就應該要他們自己負擔全重鋪的錢不然都一定是能省則省的補丁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6-04-10 10:31:00
小補丁都是偷挖居多,這次推柯p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6-04-10 11:02:00
原來這個還要先修法 那過去北市議員是???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6-04-10 11:22:00
不少地區都是住商混合 不可能不挖補
作者: newfes (fes)   2016-04-10 11:36:00
不然其它縣市是有更好做法或有在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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