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幹你娘 無罪推定原則 很難嗎

作者: rgx (teddybear)   2016-04-16 11:27:47
我的觀察,真的很難啦
紙牌屋里有一句台詞
Public opinion doesn't have law degree.
有人拿逃到中國的經濟犯和被坑台商反觀中國,是沒錯啦
但詐欺犯給民眾的印象是無法相比的,因為他們騙的是升斗小民居多
看PTT反詐騙版 很多受騙的還是台灣人
這也是許多人對他們恨之入骨的原因
反之有多少人對經濟犯罪和被坑殺台商有“切身感受”呢
總之 你說的都對 但大眾輿論的方向是明理者控制不了的
※ 引述《z753951zxc (這是ID)》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無罪推定原則
: 無罪推定原則
: 無罪推定原則(英語:presumption of innocence[1][2]),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
: 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
: 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力,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在這個原則下,提
: 起公訴的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
: 有罪;這些證據必須符合法律限制,而且超越合理懷疑。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大陸法學界在1950年代中期及1980年代初期,都對無罪推定原則進行過探討,後因19
: 83年的「嚴打」,無罪推定曾一度被認為是法學界的「精神污染」。 直至1996年3月,修
: 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
: 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雖然該規定中沒有出現「推定」或「假定」無罪的規範性表述,
: 但卻含有無罪推定的精神。同時,在該法第162條第(3)項中還相應規定了罪疑從無原則
: ,即:「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
: 無罪判決。」
: 台灣
: 台灣有關於無罪推定原則的體現在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該條第一項規定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同條第二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
: 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4]
: 該國現制,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二月六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修正為:
: 「被告未經審判証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其適用範圍更擴及第三審(法律審
: )。因為除刑法第六十一條輕微案件,被告一、二審判有罪均可上訴至第三審,則在三審
: 判決確定之前,均有該項原則之適用。故第二審縱然改判有罪,被告即尚可上訴第三審以
: 求翻案或平反,有罪與否尚屬未定之天,則二審為有罪裁判時,為防止被告逃亡,而採取
: 「即辯即判,即判即押」,似與此項基本原則有所牴觸。[5]
: 幹你娘 為什麼這麼多人不知道
: 一直在講 判無罪的不是詐欺罪
: 就是因為沒判詐欺 當然=詐欺無罪啊
: 為什麼不確定有沒有罪
: 就可以把人帶(綁架)回他們國
: 別再無腦護航了好嗎
: 真的有罪就拿出證據
: 而不是先壓回去
: 關到自己承認有罪
: 補個八卦
: 朋友的朋友在中國酒駕
: 撞爛別人的車
: 因為他爸是高官
: 所以無罪
: 但是塞了不少錢
作者: gis3344c (Super)   2016-04-16 11:28:00
樓下Frank underwood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6-04-16 11:28:00
a
作者: yiping0210 (yee皮)   2016-04-16 11:29:00
LIS帶風向女王 法務部都這樣講了... 一般民眾????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4-16 11:29:00
我康威啦
作者: zp01 (zp01)   2016-04-16 11:43:00
政治第一,詐騙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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