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matrix ()》之銘言:
: ※ 引述《marc47 (思樂冰)》之銘言:
: : 有一天你出國突然被中國收押然後說你有罪,先不管
: : 實際有罪無罪,就是不符合國際慣例。
: 你這是假設對吧?
: 當初國民黨說
: 民進黨當選總統,中華民國會滅亡。
: 他也是假設吧?那為什麼他講的就是唬爛白癡騙人,
: 你說出國會被抓走的假設就為真? 就不是騙人?
這個人大概真的是詐騙,去埃及也出事,去肯亞也出事,
而且七十幾個人待在同個屋子,說沒問題我也不相信。
接著就算退一萬步,因為受害者在中國,所以中國有管轄權,
但是人在肯亞是被「遣返」的,
中國自動跑去中國逮人,讓人從肯亞直飛中國,這件事情怎麼樣也說不過去。
如果人是從肯亞回台灣,
中國跟台灣申請引渡這些犯人,
並提供證據證明這些人有很高的犯罪嫌疑,那沒話說。
但現在中國是把台灣的人以遣返的名義帶回中國,
並接受調查,從頭到尾都沒問過台灣政府的意見。
台灣的政府到現在也還沒收到中國方面提供他們本地的通聯紀錄等證據。
請問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哪天中國以任何名義,強押你回中國,這事你說不可能發生?
我再重申一次,這件事情,中國如果覺得罪證確鑿,
那麼不用在那邊上演電視認罪,今年認罪的人還不夠多嗎?
香港書商、子瑜都是這樣玩。
如果覺得罪證確鑿,就直接來跟台灣申請引渡這些人,
中國不敢給台灣證據,讓台灣去調查,主張中國有管轄權,
那引渡總可以吧?
你現在中國不走引渡,而是遣返後直接帶回中國,
那在國際上的意義就兩個:
第一是向國際申明台灣人就是中國人。
(而台灣的政府竟然對此不抗議,還在那說這些人真的是罪犯,有啥好護航)
第二就是樹立慣例,
你這次不抗議,未來是不是所有中國的邦交國,甚至非邦交國,中國都可以強押人,
不經台灣的政府同意?
菲律賓發生一次,巴拿馬發生一次,肯亞發生一次,
馬來西亞差點又要發生一次,
(搞不好還發生更多次,你根本不知道)
你竟然在文章開頭就打說:
: 你這是假設對吧?
台灣人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