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PSSC ()》之銘言:
: : 那些人說,因為有冤案,因為司法體制不健全,所以國家不該保留死刑。
: : 如果真如他所說,在廢死的奔波下,死刑真的廢除了,
: : 那如果再出現第二個鄭捷、第三個鄭捷、第四個鄭捷,
: : 要如何實現這些司法官在判決當下內心的公平正義?
: 台灣法界與廢死常用"搶救冤獄亡魂"做為合理化它們信仰的正當性
: 但仔細一想就知道邏輯根本不通
: 救冤獄者,應該是持續打官司救濟它們,廢死把真正該槍斃的罪犯一起不殺,應該嗎??
: 而真正造成冤獄的人:
: 1.過去兩蔣戒嚴時代猶如土皇帝搞刑求逼供或公然滅證的檢警,
: 有沒有法界菁英敢修法追朔過去的責任??
: 2.證據力有問題還下死刑判決的法官,台灣法界敢不敢動他們這些法律系的學長姐??
: 結果我們看到甚麼??這些自許"進步高知識的法界菁英"明明知道這些問題卻不敢動,
: 卻選擇最簡單的廢死來推,不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 廢死有膽量就該碰觸司法最該改革的一塊,而不是挑最容易地做然後就說我好棒有做事
當初廢死的崇高精神,如今變成各種秀下限
台灣最早廢死運動,自1932日治時代由本土仕紳引入。
戰後為了穩定統治台灣,實施戒嚴,濫權逮捕、關押及處決人民
軍警浩南化:我不喜歡你,可以動你,我看你不順眼,可以扁你。
遠離善良百姓情感,古惑仔軍警被唾棄。
兩公約的人權也正是對二次大戰的一種反省精神。
到今日,時移勢遷,事事漸漸變的透明、法制化
漸漸的沒有民眾受到古惑仔刑法的對待,廢死深覺合理目標減少
把目標轉向那些蓄意殺人的嫌犯
目前隨機殺1~2個實務上已經不會判死(曾文欽),蓋上各種教化可能章
甚至連檢察官、法官都快要人手一章
以前是在營救善良百姓,至今民眾感覺是營救殺人犯
拿著廢死大旗實行各種秀下限,遠離善良百姓情感
跟古惑仔軍警一樣,逐漸被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