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8330330 (負債700萬)》之銘言:
: 一直被教召?國防部:已推新制 改一輩子只召2次
: 記者吳禹慶/採訪報導
: 對此,國防部全民防衛辦公室代主任蔡忠誠表示,但自104起,為了解決教召士兵重複
性高的問題,將改採「4年2次」的新制,也就是說,後備軍人若不無故躲避,一輩子
最多只會被教召2次。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0609
先不論國防部是不是在喇叭嘴
這制度看起來有利有弊,而且講的也不清不楚
第一:4年2次,這個新制從哪一年實施?是104年度開始實施?
根據法律從新從優原則
假設阿榮102年退伍,103年被召過一次,阿榮也乖乖去了
那麼依據新制,阿榮應該只剩一次教召
而錢董也是102年退伍,103也被召過一次,但錢董常出國出差,所以出國免召一次
那麼依據新制,錢董應該也是只剩一次教召
但實際上錢董爽到一次核免的扣打
第二:無故躲避怎麼認定?
上面例子錢董出國出差是有正當理由,你如何認定他是無故躲避?
如果公司趕簽約趕洽談,甚至是公司員工出國旅遊,這算無故躲避嗎?
怎麼可能因為你一個人要教召,公司旅遊就改期?
當然是公司員工如期旅遊,你一個人去教召
那問題來了,請問這算不算侵害到個人權益?
然後國防部說:喔 你出國這是無故躲避,就算核免,還是要被召2次
那請問怎麼認定?
出國旅遊是無故躲避嗎? 事先已經定好行程,機票飯店都喬好
結果來個教召,要核免還說這是無故躲避,不能抵消教召次數,你感覺如何?
所以這又變成爭議問題了
第三:舊制跟新制怎麼界分,有無並行?
舊制8年4次,新制4年2次。但講的不清不楚,有無但書?
要是新制分兩期,一期4年,兩期共八年,這樣跟舊制有差別?
假設阿榮102年退伍,103年被召過一次,新制104年實施,請問阿榮還有幾次?
根據新制算只剩1次,根據舊制還要3次
阿呆99年退伍,101年、103年都被召過,根據新制從新從優,阿呆應該解脫
阿肥97年退伍,99年、101年、103年都被召,根據新制,阿肥也是解脫
阿爽97年退伍,一次都沒被召過,按舊制8年4次來說,阿爽105年才能安全下樁
但根據新制四年2次,超爽的,101年早就過了,已經不關阿爽的事了!
那請問阿肥活該被召3次嗎?
那誰適用新制,誰適用舊制,該怎麼區分?
當然,國防部願意修改制度,也不能說不是好事,但從一開始立足點就不公平了
替代役、研替、國防工業、某些科技業、甚至立委,都能不被召
整個公平正義老早就被強姦了,現在因為大家出國免召,來說公平正義
大動肝火說:喔!這不行,以後不能算次數,甚至不核免
感覺就像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
整個社會爽的是一開始就不用教召的人,而苦的則是傻傻被召好召滿的阿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