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最大共諜案 前解放軍判4年 退役少將判2年

作者: longyin (龍吟)   2016-04-27 11:51:27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最大共諜案 前解放軍判4年、退役少將判2年10月
: (更新:許乃權還押)
: 中共解放軍退役上尉鎮小江10年前以香港居民來台觀光經商名義,透過我方陸軍前少將許
: 乃權等退役現役軍官牽線,涉以招待旅遊、飲宴餽贈等方式在國軍內部發展共諜組織,刺
: 探收集我方空軍幻象2000戰機等軍事機密,高等法院今上午二審宣判,鎮小江遭判4年、
: 許乃權則判2年10月。法院宣判後,許乃權還押時,堅稱我無罪,還對鏡頭揮手。
: 鎮小江在我方布建的情報網以陸、空兩軍種為主,賣國軍官超過10人,號稱史上最大共諜
: 案。鎮小江於2006年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做掩護,隨即以觀光或經商名義頻繁來台,結識陸
: 軍馬防部前少將指揮官許乃權、空軍前中校飛官周自立等人,透過許、周的軍中人脈吸收
: 退役現役軍官馬伯樂、楊榮華、宋嘉祿等人,再藉由金錢利誘,刺探收集我方幻象2000、
: 漢光演習、新竹樂山雷達站等軍事機密。
: 判決指出,鎮小江把甘於為錢變節的我方軍官分成獨立運作的單位,持續透過軍中學長學
: 弟關係擴大組織。許男前年11月參選金門縣長時,全案爆發並迅速收網,許男是涉案最高
: 階軍官,月領10萬元退休俸,與鎮男到案都被收押,許男辯稱不知鎮男實際身分,也沒介
: 紹軍中人脈給鎮男,但被昔日部屬戳穿謊言。
: 台北地院去年9月1日在中共舉辦九三大閱兵前夕,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等罪,判鎮
: 男4年徒刑、許男3年徒刑,並引用南唐李後主所寫的詞《破陣子》,指「承平之時,幾曾
: 識干戈」,國防是國家重要命脈,軍人理應保家衛國,尤其許男等人深受國家器重,卻背
: 棄榮譽、責任與使命,為蠅頭小利而忘掉敵我意識,危害國家安全,若沒及時查獲,勢將
: 瓦解國軍向心力。
: 不過一審將周男等涉案軍官與酒吧老闆李男與朱姓女友等人輕判各1年6月到4月不等徒刑
: ,除了朱女另犯他案,其餘各緩刑2年至5年,檢方認為判刑過輕,更不應讓無法狡賴而認
: 罪的變節軍官獲得緩刑,否則等於鼓勵仿效,因此對鎮男等8名被告全部上訴。(黃哲民
: /台北報導)
: http://goo.gl/9d2PnY
: http://goo.gl/QkPk7W
臺灣這邊間諜罪確實有點輕。
上週大陸公佈了一個2011年抓到的臺
灣間諜,中國電子科技集團30研究所
的技術人員,他從2003年至2011年
把研究所里的16萬份資料賣給了
臺灣情報機構,共拿到70萬美元報酬
把中國黨政軍的通信系統加密系統的
資料全賣了。2003年他給臺灣這邊
的一個政府網站留言“解放軍無線電
加密機信息,需要聯繫我”
被抓後,判死刑,2010年中國的國家
安全局從臺灣這邊得知有情報洩露,
內部清查後抓到他。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4-27 11:56:00
中國應是以叛國罪之類的起訴 台灣可不能用叛國判共諜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04-27 11:53:00
判太重的話閱兵那些人怎麼辦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6-04-27 11:53:00
台諜比共諜還沒保障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6-04-27 12:05:00
兩岸現在還是準敵對狀態,對於對方的諜報人員本來就應該格殺勿論。中共做法才正確,臺灣的處理真不愧娘砲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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