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推「最低工資法」訂26K 雇主違法最

作者: donation12   2016-04-29 11:19:09
※ 引述《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之銘言:
: 時代力量就跟白痴正義聯盟同等級啊
: 問題不是最低工資訂多少
: 也不是罰則地多高
: 幹你媽的就是執行力問題
: 他媽的 時代力量是不知道現在問題是什麼嗎?
: 只要落實勞基法
: 就算22K也行
: 最根本建議就是 設立爪爬子條款
: 只要有人檢舉成功 就可以分檢舉獎金
: 全民爪爬子 這才是問題解決之道
: 幹你媽的一堆白癡!!!
其實台灣確實應該建立一個全民爪耙子專用的法律,
許多犯罪問題,一旦有良好的檢舉獎勵機制,都能有效防治,
像是交通違規,現在多數汽車都有行車紀錄器,
只要將有錄影的交通違規事實上傳到某某政府網站,
經核查屬實,即刻開單罰款,然後給予檢舉車主點數,
累積一定點數後,可以給予各種獎勵,例如現金、小禮物,
或是免稅,每年還要開個頒獎大會,頒發最高點數檢舉人獎盃。
其次是檢舉各種房東逃漏稅,凡是租賃未依規定誠實申報租屋收入,
直接扣押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直到繳銷為止,租戶可得部分罰金。
至於大家時代力量關心的最低薪資問題,原po建議的機制很好,
可以成立一個單位,專門用來審核工作者的合約、薪資是否合理,
一旦不合理,不符合法定薪資標準,即刻對雇主/店家開罰,
勒令停業,直到受雇者得到適當的賠償,而罰金亦可部分獎勵檢舉人。
台灣應該很適合這種全民互相監視的機制,加上部分刑罰加重,
相信各種走跳在法律灰色地帶、故意的白目違法行為都會大幅度減少。
作者: kickflip (跑吧~)   2016-04-29 11:21:00
建議公務員有獎金制度,讓公務員精實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6-04-29 11:21:00
現在已經有很優質的學生家長了,隨時監督校方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4-29 11:22:00
太小看慣老闆了吧?你以為人家怕檢舉?
作者: jkl4141 (朝爽德)   2016-04-29 11:25:00
上千人的員工,再怎麼罰都不會比凹到的多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6-04-29 11:27:00
行政罰的判定權責要交給?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4-29 11:34:00
現在食安法也是全民監視與加重罰則,然後哩...政府小員工會理你一個人爆料,還是有律師團、黑道背景與金錢掛鉤的企業?所以到目前為止,食安法真的罰到誰的錢了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4-29 11:39:00
台灣的勞工是真的便宜,早上7點出門上班至晚上6點到家,你光為了工作要一天付出11小時,扣除一天睡7小時,你待在家裡的時間不出門也只剩6小時,如果在一公司待到退休,根本就是將過半的人生用在幫老闆賺錢,陪公司的時間比陪家人還久,唉,真可憐!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6-04-29 11:40:00
然後當老闆都要先海外置產XD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4-29 11:42:00
唉........更不要說還要自己收集證據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6-04-29 11:42:00
我也想一天做五個小時 你發十萬八萬給我 叫你老爸都行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4-29 11:51:00
又有人無限上綱地說,當老闆很辛苦、當員工沒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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