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之銘言:
: 時代力量就跟白痴正義聯盟同等級啊
: 問題不是最低工資訂多少
: 也不是罰則地多高
: 幹你媽的就是執行力問題
: 他媽的 時代力量是不知道現在問題是什麼嗎?
: 只要落實勞基法
: 就算22K也行
: 最根本建議就是 設立爪爬子條款
: 只要有人檢舉成功 就可以分檢舉獎金
: 全民爪爬子 這才是問題解決之道
: 幹你媽的一堆白癡!!!
其實台灣確實應該建立一個全民爪耙子專用的法律,
許多犯罪問題,一旦有良好的檢舉獎勵機制,都能有效防治,
像是交通違規,現在多數汽車都有行車紀錄器,
只要將有錄影的交通違規事實上傳到某某政府網站,
經核查屬實,即刻開單罰款,然後給予檢舉車主點數,
累積一定點數後,可以給予各種獎勵,例如現金、小禮物,
或是免稅,每年還要開個頒獎大會,頒發最高點數檢舉人獎盃。
其次是檢舉各種房東逃漏稅,凡是租賃未依規定誠實申報租屋收入,
直接扣押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直到繳銷為止,租戶可得部分罰金。
至於大家時代力量關心的最低薪資問題,原po建議的機制很好,
可以成立一個單位,專門用來審核工作者的合約、薪資是否合理,
一旦不合理,不符合法定薪資標準,即刻對雇主/店家開罰,
勒令停業,直到受雇者得到適當的賠償,而罰金亦可部分獎勵檢舉人。
台灣應該很適合這種全民互相監視的機制,加上部分刑罰加重,
相信各種走跳在法律灰色地帶、故意的白目違法行為都會大幅度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