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yvr0901 (nnotgood)》之銘言:
: ※ 引述《ivyvr0901 (nnotgood)》之銘言:
: 有許多大大建議直接提告
: 履保內有我的屋款 因為已經買賣流程結束了
: 可以先取出屋款 佣金繼續放著來提告嗎
: (沒取出屋款我也沒錢打官司)
: 而且我也無法信任東方帝X的代書
: 請他們取款 很可能又把佣金轉去他們公司
仲介通知交屋日延到4/20
你有同意嗎?
如果有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翻一下當初簽的買賣契約書
有沒有延遲交屋的罰則
至於,尾款能不能扣仲介費後出款?
就要把當初簽的履約保證證書拿出來看了
基本上,你的爭議是你跟仲介公司的問題
而不是你和買方問題
現在你不願意在結案單簽字
履保公司也不敢亂動你的錢
但是這時就可能會變成「賣方不依照買賣契約履行」
那你可能要負延遲交屋的罰金 (給買方)
他們法務說的房地合一會被查稅
我猜你的房子應該是4月下旬過戶出去的
所以應該5月下旬以前申報就可以了
你可以要求代書把最新謄本傳給你看,確認實際過戶日期
(或自己去地政事務所申請)
不過我是建議你先去問看看履保公司
說不定仲介費早就已經被挪走了
Ke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