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份工作 小資女慘遭主管性侵
50歲狼辯你情我願 女哭:誰想和老頭發生關係
【黎百代╱桃園報導】桃園一名年輕女子,上月被公司指派到一處社區工作時,不慎被美
工刀割傷大腿,大她三十多歲的工地主任見狀載她就醫,豈料返回後,趁機強抱她上公司
的廂型車說要陪伴,工地主任遭拒離去後竟再度折返,對女子性侵得逞,到案後辯稱是你
情我願,讓女子氣憤痛哭:「我是年輕女孩子,誰會想和老頭子發生關係!」
被害女子(二十一歲)向《蘋果》投訴表示,兩年多前高職肄業後,經親戚介紹,到一家
園藝公司上班,工作時經常日曬雨淋,每月薪水也僅兩萬元,工作辛苦卻也沒什麼怨言,
但沒想到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就遇上職場性侵,讓她身心受創不敢再回公司上班。
強抱上車伸狼爪
被害女子表示,上月公司接到基隆市一處社區包案,指派她與同事每天搭公司的廂型車,
從桃園前往進行景觀工程,上月二十日她拿美工刀工作時,不慎割到自己右大腿,當場血
流如注,現場監工的鄭姓主任(約五十多歲)見狀,一直熱心說要騎機車載她就醫,她拗
不過好意與之前往,縫了兩針、貼上紗布後,鄭嫌再載她返回。
由於被害女子是計日薪,她擔心工時不足想繼續工作,但鄭嫌卻執意要她到公司的廂型車
上休息,將她載到地下停車場後露出色心,不但強抱她上廂型車,還毛手毛腳說要陪她,
在她強硬拒絕下悻悻然離開,怎料兩個小時後竟再度返回,直接上車強壓在她的身上,扯
掉褲子性侵得逞。
被害女子哭訴,後因同事跑到車上要拿東西,鄭嫌才嚇得拎起褲子逃跑,她從驚嚇中回過
神來,趕緊搭計程車離開,晚間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報案告鄭嫌性侵。
「怎可能喜歡他」
被害女子聽警方轉述,鄭嫌到案後坦承與她發生性關係,但竟辯稱是你情我願,讓她當場
崩潰,怒指鄭嫌大她三十多歲,「他是個老頭子,我怎麼可能喜歡他!」根本是鄭嫌脫罪
之詞。
律師陳亮佑表示,鄭嫌恐涉及《刑法》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職場遇狼自保之道
●盡量避免與異性同事、客戶長時間獨處
●遭刻意觸碰身體應避開、出言制止
●發覺有異時要立即離開,保持冷靜並求救
●安全許可下,設法錄影或錄音做為證據
●情節重大者立刻報警處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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