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之銘言:
: 這法官的判決實在太匪夷所思了
: 以前的觀念 不是誰的性器官被碰 就等於被性騷擾了
: 男生的懶叫被吸 照理說 是女生侵犯男生的性自主權
: 假如今天性別顛倒
: 一個女生讓四個男生來幫自己舔鮑
: 法院也會判決這女生 要賠男生錢嗎
: 如果是這樣 吸別人的懶叫 提供懶叫的人要賠錢
: 那我深深的覺得 那些去酒店上班的女生 真的他媽的腦殘
: 你讓男生幹 一次也才收一兩萬
: 你就在臉書隨便號召幾個男生 只要想辦法吸到男生的懶叫
: 自己就賺到十二萬 爸媽各賺六萬
: 他媽的還拼死拼活念台大 去科技業當狗幹嘛
: 到處去吸別人的懶叫就好 吸到一根就賺十二萬
: 到今天才知道 台灣最高尚的職業 不是當醫生 也不是當總統
: 原來是素懶叫 這行業最高尚
: 幹他媽的鬼島台灣
: 謝謝大家
我覺得女方家長先告先贏 這時候男方家長只能選擇和解換撤告或是互告
然後他們選擇和解息事寧人 其實我認為這應該要告回去才對
就跟蘇美講得一樣憑甚麼女方主動邀約卻能無罪(反而年紀小的有罪)
我是不懂那法官用沙小法條(新聞也沒詳述) 就算違反性自主女方也無法脫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