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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19天就槍決 和鄭太吉一樣快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鄭捷昨晚伏法,從判決定讞至槍決僅19天,而史上第一快的是
75年陳雲輝所犯下的分屍案,定讞7天就槍決。另犯下槍擊命案的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
也是在定讞19天遭槍決,與鄭捷一樣快。
早年死刑執行快速頻繁,判決定讞後約1個月內就會執行;但95年起,創下4年零死刑執行
紀錄,直到99年才恢復槍決,但此後執行速度趨緩,曾有死囚拖了16年未伏法。
有檢察官指出,70至80年代,當時只要判決定讞,執行死刑的速度很快,書類送達收到回
正,大概在1個月內就會執行完畢,判決後1星期左右執行槍決的死囚也所在多有,之後卻
越來越慢。
從94年底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批准死刑令後,到王清峰任內,因王拒批死刑令,4年都未再
執行槍決,開始拉長死刑定讞到執行槍決時間。王於99年下台後,接任的部長曾勇夫恢復
槍決,他批准的死刑令名單中,最快被槍決的死囚為張文蔚、柯世銘,從定讞至執行約半
年。
此後,槍決執行時間開始牛步化,其中84年的徐自強案,該案歷經20多年訴訟、7次判死
刑、2次無期徒刑、8次更審,並創下司法史上提起5次非常上訴的最多紀錄。但該案的共
犯黃春棋、陳憶隆,2人自89年判死定讞至今,已逾16年,仍未執行。
註:
核準鄭太極死刑的是陳定南、廢死聯盟又要說19天時間不夠律師提非常上訴或再審嗎?心
得可參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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