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sen2012 (posen)》之銘言:
: 在法理上不會被質疑沒錯
: 但是回歸一個基本的人性與道德層面的問題
: 「人真的有資格殺人嗎?」
: 不管是不是國家賦予你職權
: 但是殺人就是殺人
: 不管你因何而殺
: 也不論這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
: 一個跟你無關的人就這樣被你奪走了生命
: 難道這些執刑的人心中不會充滿罪惡感嗎?
: 有沒有這些奉命執刑的人需不需要承擔因果的八卦?
其實是會的
如果心中不會有罪惡感,可能就是另外一個還沒殺人的鄭捷
以日本的死刑而言,以絞刑的方式執行
行刑的警官共五人,分別按一個按鈕,其中只有一個按鈕是讓地板墜落讓犯人死亡
執行的時候要同時按,這樣子就沒人知道到底是誰按的
美國的死刑共五種
絞刑的執行方式同上,槍決的話會派一隊警官拿槍對準死刑犯
其中只有一把或二把是真彈,其他都是空包彈,這樣就沒人知道是誰槍斃的
電椅的話一樣也是一堆人同時按按鈕,其中只有一個按鈕是真的,其他都假的
只有注射毒藥和毒氣才能確定真正的執行手是誰
不過以注射毒藥來講
美國越來越難找到醫生幫忙執行死刑
甚至連藥廠都不太願意把毒藥賣給政府執行死刑......
台灣執行死刑的方式是打麻藥後讓犯人趴在沙包上,由背後開搶打心臟
如果要捐贈器官的話,就會打腦幹
基本上是找的到誰執行死刑的
不過現在台灣很多醫院會拒絕死刑犯捐贈器官
一般也是國際上怕死刑犯可以捐贈器官讓死刑判決變得寬鬆,違反醫學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