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點有關台灣關係法的小八卦好惹
當年要跟中華民國斷交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過程是
1978.12.16號凌晨
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的特使來台灣對蔣經國說
“今天白天我們就要跟中共建交囉~啾咪>.0。
啊在我們家卡特宣佈完他的歷史定位前,不要有動作哦~掰掰~”
這下就是炸鍋了~
除了嘴巴罵罵咧咧還能安抓?
結論就是罵罵咧咧…
不過還好厚當時有個參議員還是眾議員忘了
肛肛好,是剛剛好在台灣
就在整個中華民國政府雞飛狗跳,有能力的想繞跑,沒能力的只能罵跟哭時
跑來問“所以,你們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呢?”
然後看看整個炸鍋的中華民國政府
“好吧,外果仁是很耐斯的,我來耐斯給你們看”
“賄賂只是一時的,保證是不值錢的,只有想辦法弄成法律,才是保障台灣的穩定哦~”
“不要以為我們都贊成美國馬英九的搞法,我們也很不爽的優~”
然後在這位耐斯外果仁指點的方向下
中華民國政府投過各種關係拉票,讓台灣關係法急速成立,追任銜接斷交後的台美關係。
要是沒有這位耐斯的外國人朋友…
可能現在就GG惹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