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啦,學法律的人請記得:法律是前人寫的,並不是原本就處於宇宙萬物中。
當然我也尊重法律,但是保衛自己的家庭或者家人是天性,大多數的物種都是這個樣子。
如果要說到法律的話,在還沒有定讞之前,的確可以在文字上面玩,天曉得今天這個法官
搞不好其實超想判何先生無罪,只是礙於法律的問題所以先這樣子判表示他的專業。
可是不斷地在捍衛法律並且找其中的條文咬文嚼字的人,其實你也就只是被鉗制在[法律
]這個知識裡面,去解讀、思考、辯駁......可惜你們在思考的只是教授教的東西,被灌
輸
的理論就是去找尋,想看清一切,不帶感情且正義的去給予自己眼前所發現事情正確的判
斷,然而卻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
人很自然地就是會保護自己身邊的一切,這是自然的,不用誰來教。
探討法律這件事情不管再怎麼樣探討,法律還是人為的,你們是被教出來的。
所以不要再爭了,都是我沒有讀書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