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過關!白目亂撥110不聽勸 最高罰1萬2或關3天
少數民眾吃飽太閒,經常惡作劇撥打110報案干擾警方,今(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
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如果無故打110報案,經勸阻仍講不聽,將
被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款。
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只懲罰謊報災害的人,對於無故撥打110佔線,損害其他
民眾報案權益、耗費警力資源的人卻無法可管,反觀無故亂打119鬧事的民眾,卻有《消
防法》第36條可懲罰。
因此有立委提案建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新增「無故撥打報案專線」者列入懲罰對
象,也有立委提案將無故撥打110報案者,直接比照《消防法》第36條處3千元以上、1萬5
千元以下罰款。
今日審查時,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警政署副署長陳嘉昌也列席備詢,最終採用親民黨立委
陳怡潔、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徐榛蔚提案版本,定案「無故撥打報案專線,經警告後無效
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三立新聞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3716
國外很早就開罰了 台灣現在才剛開始
就知道台灣立委到底都在幹嘛?...